本招标项目 (略) 龙多山台地供水工程勘察设计已由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2407-(略)-04-01-(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略) 二郎镇、燕窝镇、龙凤镇、三庙镇、隆兴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改扩建二郎水厂,新建和改造龙 (略) 部分村 (略) ,连 (略) 二郎镇至隆兴镇、龙凤镇至燕窝 (略) 。建设规模:该项目涉及改造户数共计5.(略)余户,新建供水主管约7公里,改扩建二郎水厂规模至(略)m/d。(最终规模、范围、内容以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及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为准)。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略).(略)元(其中建安投资金额(略)万元)。
2.4 招标范围:勘察设计范围包括该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及审批,现场勘察并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编制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项目施工阶段派驻设计现场代表。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12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成果资料提交之日起30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估算;可研审批完成后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略)级及以上资质。
II、投标人应具 (略) 政行业(给水工程)(略)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且只能为承担勘察工作和承担设计工作的两家单位联合,联合体牵头人由具备设计资质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担任。
招标人: |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 (略) |
地址: | (略) (略) 钓鱼城街道苏家街69号 | 地址: | (略) (略) 锦天文峰东城 |
联系人: | 芶老师 | 联系人: | 王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略) | 联系电话: | (略)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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