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农业农村厅 (略) 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的通知》(晋农发〔2023〕66号)文件精神,在我县实施粮油(小麦)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现发布公告如下,同时请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通过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进行推荐申报:
一、申报主体条件
1、2023年秋季种植小麦面积不低于500亩的规模经营主体。
2、项目实施主体不与承担2023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有机旱作基地建设等项目任务的主体重复。
3、项目区实施精量播种、水肥一体化、喷灌、滴灌、“一喷三防”、全程机械化种植等关键技术,单产较当地平均水平增加10%以上,带动粮油作物单产持续提高。
二、补贴标准
按照增产大于10%以上的每亩补助不超过100元、单个主体奖补资金不高于50万元的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种植主体进行奖补。
申报时间:2024年2月23日----2月27日下午6点前,过期不候。
申报方式:通过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符合条件后进行申报。(具体申报表附后)。
申报地点:万荣县农业农村局种植种业股(309房)
联系人:冯晓云 联系电话:*
附件:2023年万荣县粮油(小麦)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docx
万荣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