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清环审表〔2022〕2号
辽宁千里 (略) :
你公司报来的《辽宁千里 (略) 电厂固废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就该《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辽宁 (略) 院内,主要从事轻质建筑材料制造、石灰和石膏制造、销售等。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以清河电厂的脱硫石膏为原料,建设1条脱硫石膏生产线,生产55000吨的半成品建筑石膏,再生产成品抹灰石膏10万吨;以清河电厂的炉渣、粉煤灰等为原料,建设3套 ZM 轻集料混凝土轻质隔墙条板生产线,年产 ZM 轻集料混凝土轻质隔墙条板60万m2。
按照《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不良环境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营运期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的提出的各项污染施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要求原料输送采用封闭输送,成品存储工段、烘干工段及其他生产工序的主要产尘点要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等要求,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各自配套的排气筒高空排放,且须达标排放。
2.要求项目产噪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抹灰石膏、隔墙条板等生产设备要安装在生产车间,并设置减震垫;生产车间要设置隔声门窗;噪声较大的设备要设置隔声罩。在采取减振降噪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减少运营噪声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影响。
3.要求项目生活污水排入清河电厂化粪池处理后,经清河区排水管网排入清河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4.要求项目不合格产品及除尘器收尘均回用于生产再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机油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5.要求项目落实分区防控措施,柴油储存区及危废间应达到一般防渗要求,原材料堆放区应达到简单防渗要求,场区地面应硬化处理,减少对区域内地下水和土壤影响,降低环境风险。
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排污许可证申领,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略) 生态环境局清河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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