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3月23日,受中 (略) 玛湖勘探开发项目部的委托,中勘冶金勘 (略) (略) 承担了玛2井区百口泉组油藏南部扩边开发地面工程(变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玛2井区百口泉组油藏南部扩边开发地面工程(变更)。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玛2井区百口泉组油藏南部扩边开发工程位于准噶尔盆地西北缘玛纳斯湖北部,行政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管辖。西南 (略) 89km,北距和布克赛尔县95km,西北距乌尔禾区25km,东距玛纳斯湖约4.5km,西距艾里克湖约5.5km,区域构造上位于准噶尔盆地西北缘玛湖凹陷西环带玛北斜坡带。
工程内容:新建水平井24口,新建产能21.275×104t/a。新建12井式计量装置3座,计量点3座,单井计量装置7座,原料气增压站1座,新建各类集输管线23.89km,巡检道路7.05km,站内道路115m。配套建设供电、自控、通信等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 (略) 玛湖勘探开发项目部
通讯地址: (略) 迎宾路66号
联系人:刘思格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勘冶金勘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水磨沟区南湖南路城建大厦7楼706室
联系人:于晨
联系电话:0991-*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中 (略) 玛湖勘探开发项目部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