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 * 8SH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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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铁 (略) 1%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中 (略) (略) |
(略) 为批准单位 | (略) |
转让比例 | 1 |
挂牌价格 | * , * .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 标的企业按股份制改革和上市要求, (略) 减资程序,预计于 * 年1月完成。减资程序实施完毕后,标的企业的注册资本将减少至 * 亿元。减资前后,标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总额及各股东的出资比例均保持不变。2.标的企业组建时,已明确将 (略) 、 (略) 、 (略) (略) 资产、业务和人员划入标的企业。目前,土地权属仍 (略) ,其中 (略) 机保段为授权经营土地, (略) 和 (略) 机保段土地为划拨土地。股份制改革后, * 个机保段土地将在授权经营后 * 并通过作价出资方式配置到标的企业,并相应调整 (略) 持股比例。未来IPO募集资金将规划用于收购 * (略) 站等,扩大公司经营规模。3.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将于 * 年启动股份制改革、申报 (略) 股票(IPO)。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本项目及组合项目均不接受联合受让。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 (略) 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以及 (略) (略) 文件 (略) 披露内容,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 (略) (略) 附件之内容。本 (略) 的章程草案置于 (略) 联 (略) 备查。意向受让方须充分理解并同意附件1《承诺函》 (略) 内容,并在提交意向受让申请的同时提交盖章的书面《承诺函》,《承诺函》作为本公告不可 (略) 分,内容不得修改。2. (略) 的其他 * 个“中铁 (略) 1%股权” (略) 组合交易, * 个项目合称“组合项目”。意向受让方应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在信息披露期满之前提交组合项目其中任意项目的意向受让申请,即可申请受让1- * 个项目(包含1和 * ),其拟受让的项目数量(以下简称“认购项目数”)按照本公告及《网络竞价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2)的规定通过报价系统填报。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1个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1 * 万元的交易保证金 (略) (略) 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且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组合项目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3.意向受让方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时, (略) 附 (略) 列材料( * 式 * 份)。4.信息发布期满,如组合项目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报 (略) 报价并确认认购项目数,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该报价成为标的受让价格,该认购项目数成为受让项目数。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其受让项目数平 (略) 分交易价款。5.信息发布期满,如组合项目共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价格和受让项目数。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按照其受让项目数平 (略) 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6.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取 * 次性付款方式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支付至产权交易 (略) 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 (略) 价款划至转 (略) 账户。7.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 * 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为其对本次申请受让及实 (略) (略) 约定的保证,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 * 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组合项目 * 共只征集到1个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 (略) 有效报价的或未通过报价系统确认认购项目数的;②在确定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组合项目 * 共征集到2个及以上竞买人:①竞买人未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规定提交竞买文件的;②竞买文件递交时间截止,竞买人要求撤回已递交的竞买文件的;③在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 (略) )中未按照《竞价实施方案》 (略) 报价的;④ (略) 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遵守《竞价实施方案》的规定,单方要求更改受让结果的;⑤ (略) 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