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一)持证人死亡的;
(二)持证人申请注销的;
(三) (略) 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年龄超过60周岁的;
(四) (略) 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
(五)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凡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予以收回,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无法收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2.根据《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三十八条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证被注销的,应当及时收回;无法收回的,由发证机关公示作废;
(一)持证人死亡的;
(二)持证人申请注销的;
(三)持证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四)持证人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
(五)因身体健康等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
阿荣旗 (略) 决定依规对不符合法定 (略) 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予以注销,此批共计2人(详细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请以上证件被注销人员将从业资格 (略) ,无法交回的依规自行作废。
如有异议,请在7个工 (略) 反映。
联系电话:*,*。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16日。
附件:《道路运输证》注销人员名单
附件
《道路运输证》注销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证件类型 | 处理意见 | 备注 |
1 | 徐铁 | 男 | *******0914 | (略) 货物运输驾驶员 | 注销 |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
2 | 王海龙 | 男 | *******0311 | 巡游出租车驾驶员 | 注销 |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