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赵志红(身份证号:*********)因继承被继承人赵荣生前所有的坐落于江江西船用阀门厂21栋204号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为湖房权证*、湖国用2011-02598号)向我机构申请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现予公示。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湖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92-*
湖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