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疆核子华曦医学检验实验室建设项目》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新疆核子华曦医 (略)
建设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 (略) 999号中小企业创新园(加速器)1#楼二单元301、401室。地理坐标:N43°55′49.982″,E87°34′44.591″。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6月6日-2024年7月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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