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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凤发改字〔2024)125号
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凤凰县武水流域
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凤凰县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凤凰县武
水流域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防治水污染问题,保障水生态环境质量,同意实施国
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凤凰县武水流域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保护修
复工程项目,该项目已在湖南省投资 (略) 审
批,项目代码:2404-*-04-01-*。
二、建设地点:凤凰县沱江镇、吉信镇、千工坪镇、木江坪
镇。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10立方米/吨污水处理设施
1座,相应配套污水处 (略) 44千米;在武水流域沱江及
万溶江等河流干支流局部河段建设生态护岸930米、河岸护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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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米、生态湿地7100平方米、生态植草沟630米。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999.*元,
其中工程建设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51.*元,预备
费58.*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
五、项目法人及工期:该项目法人为凤凰县正欣环境工程有
限公司,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筹资和建设,建设工期为16个月。
六、项目建设中有关节能、环保、消防、劳动卫生、安全
等方面的内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招标方式及范围: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范围为
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
八、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
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
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
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
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请据此抓紧做好下一步工作,落实建设条件。
专此批复。
*
抄送: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自然资源局。
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4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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