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关于做好20 (略)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24〕13号)文件要求,为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根据职称评审审批程序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对平乐县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曾育晓等142人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评审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4年12月12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交至平乐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平乐县平乐镇正北街126号平乐县人力资源和 (略) 四楼事业单位管理股),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冒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在完成审核审批程序后,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发文公布。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2024年度平乐县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142人)
平乐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
附件:2024年度平乐县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142人 ).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