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缴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的通知
相关中标人:
西藏 (略) (以下简称“慧联公司”)自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以来,一直秉承“诚信、合作、共赢”的原则服务广大投标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应。 (略) 对历年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到位情况进行了复核,存在部分中标人拖欠招标服务费情况,给慧联公司的经营带来了严重不良影响。
1.未缴纳服务费的中标人名单详见附件1,如有疑问,请联系核实,电话:0891-*罗女士、 0891-*、*苏先生(如存在项目取消等特殊情况,请联系苏先生补充相关资料)
2.请附表中的中标人于2024年11月5日中午12点前之前将所欠代 (略) 账户(电汇时注明:批次编号(如:3124XX)+代理费),电汇招标代理服务费请采用公对公方式,切勿使用私人账户汇款。
若2024年11月5日中午12点前仍未补缴的,慧联公司将不限于通过投标保险、正式公函、律师函的方式予以催缴,同时保留其他追究法律责任的一切权利。如通过上述措施仍未缴纳的,慧联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将相关中标人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不良行为上报业务主管部门,纳入今后采购评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通过司法途径追讨欠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违约责任;
(3)其他法律规定的催缴途径。
为了维护双方的良好合作关系,并避免进一步的法律行动,请相关中标人按照本通知全额支付所欠服务费用:
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 (略) (略) 支行
开户名称:西藏 (略)
账号:**
开户行行号:*
收款人名称:西藏 (略)
特此通知!
附件:
1.催缴明细
西藏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