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投标申请人:
本工程招标补充通知更改内容如下:
1、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二、投标须知 第四节投标文件的编制 15.3.2.6第②条款更改为: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或质安员)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原件及能反映其聘用单位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 (略) 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员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原件;
2、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三、评标标准及办法 3.3.2条款更改为: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第15.3.2.4条款规定提供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或相关证明资料)的,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或无效的;
3、本工程招标文件附件三注5及附件四-5注5更改为: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及分管安全的副经理不得在项目工程中承担关键岗位人员职责。
上述内容作为《甬台温铁 (略) (略) 规划路二期工程2标(K1+520~2+308.06段机动车道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249-2. *** 号)的补充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以本补充内容为准。
招标单位: (略) 市铁路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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