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投资服务中心A区四楼行政审批局(*)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港保税区 (略) 扩建项目 | 天津港保税区 (略) | 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京门大道158号 | 联合泰泽 (略) | 天津港保税区 (略) 站内现有3座20立方米*醇汽油储罐,2座30立方米柴油储罐,1座50立方米柴油储罐,2台4枪汽油加油机,1台4枪汽油柴油加油机(2把汽油枪,2把柴油枪),2台双枪柴油加油机。本次改扩建将现有1台4枪汽油加油机更换为6枪汽油加油机,其他均依托现有工程。建成后*醇汽油总销售量为4800吨/年。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0.*元,占总投资5%。 |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采用浸没式卸油方式,卸油产生的废气通过油气回收系统返回至油罐车内;加油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返回汽油储罐。同时要为将来安装与轻型汽车ORVR系统兼容的油气处理装置和在线监测系统预留空间。 使用密闭性好的设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厂界限值要求。 2.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3.站区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规范化设置,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分类规范存放,防止二次污染。沾染废物、废干燥剂、废防水滤芯、含油废砂、废吸油毡、废塑料桶、废铁桶等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油罐清洗产生的含油废水、废油渣、含油海绵等即产即运,站区内不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及处置。固体废物场所均须设置规范化的标志牌。 5.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泄漏、防腐蚀、加强管理等措施,做好地下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的防控工作:完善分区防渗,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地下水监测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定期监测。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 7.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依法做好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8.在运营中须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包括减产、限产、停产等在内的应急减排措施。 | -- | 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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