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工作要求,我局下属事 (略) (略) 水运服务中心拟采购1家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供应商,服务履行期限为2年(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现面向社会征集遴选合作汽车维修机构。
一、合作内容
(略) (略) 水运服务中心公务用车的定点维修保养工作。
二、参选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选申请人必须符合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选申请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
(二) (略) 运输管理机构许可的汽车整车维修二类以上(含二类)资质的汽车维修机构;
(三)具有完成所比选项目的设备和专业维修技术能力;
(四)企业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行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五)企业注册地及经营场所 (略) 市区(提供房产证明或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4日。
(二报名地点: (略) (略) 水运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人:甄先生,联系电话:*)。
四、报价方式
定点维修服务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需报价工时单价(元/工时)、附加管理费收费比例(%)。
以上报价为含税全包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五、资料提交
(一)参加遴选申请书。内容包括:企业已认真阅读公告各项内容,同意认真履行各项要求,现申请参加遴选;
(二)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三)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业务范围包括汽车维修等服务内容);
(四)汽车整车维修二类以上(含二类)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明或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维修保养服务方案及工时费报价书、附加管理费收费比例文件。
(七)供应商按照遴选公告中《公务用车维修服务遴选数据采集评选表》(附件)有关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与评选。
(八)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注:上述资料请提供一式五份,均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统一装订密封封装提交。
六、确定成交单位的产生
本单位将综合各应聘单位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报价、服务等择优确定成交单位并进行公示(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
七、监督管理
(1) (略) (略) 水运服务中心对中标单位的公务用车维修活动进行日常管理。
(2)公务用车维修服务资格期限内将不定期对成交单位进行考核检查,考核检查结果作为下期资格遴选的评分参考依据。
附件: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遴选数据采集评选表
(略) (略)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