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交通应急装备物资(辽宁沈阳)储备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略) 交通应急装备物资(辽宁沈阳)储备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已由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 (略) (略) 交通应急装备物资(辽宁沈阳)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辽发改交通〔2024〕429号) 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 (略) (略) 交通应急装备物资(辽宁沈阳)储备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略) 〔2024〕308号) 批准,资金来源为 省级及以上资金 ,招标人为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为 辽宁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辽宁省沈阳绕 (略) 沈 (略) 出口南侧
2.2项目概况
本项目用地面积约*㎡,房建工程建筑总面积*.78㎡,共有房屋 (略) ,其中装备物资储备库3栋,主体结构形式为钢结构,每栋建筑面积为4490.36㎡,共*.08㎡,地上1层;维修保养厂房1栋,建筑面积为995.86㎡,主体结构形式为钢结构,地上1层;生产生活用房1栋,建筑面积为4013.32㎡,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4层,局部设有高位水箱间;辅助及附属用房1栋,建筑面积为2136.24㎡,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2层;地下室4137.14㎡;门卫室2栋,每栋33.07㎡,共66.14㎡。道路工程*㎡,其中沥 (略) 面*㎡,路面总厚度71㎝(4㎝LAC-13型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表面层、5㎝LAC-20型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中面层、7㎝LAC-25型粗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下面层,40㎝厂拌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5㎝级配碎石功能层); (略) 水 (略) 面*㎡,路面总厚度71㎝(26㎝C40水 (略) 面、30cm厂拌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5㎝级配碎石功能层),以 (略) 、绿化、智能化等附属配套工程。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 (略) (略) 交通应急装备物资(辽宁沈阳)储备中心建设项目房建工程、道路工程以及附属配套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责任期修复,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计划工期
319日历天(开工:2025年1月15日,竣工:2025年11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为竣工验收后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财务能力 | 投标人在2023年的年末净资产不少于*元。 |
企业业绩 | 1、近5年(指验收时间<公路工程项目的交工验收时间, (略)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且合同额不少于1.2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2、近5年(指验收时间<公路工程项目的交工验收时间, (略)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建筑面积不少于3500平方米钢结构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注:同一项业绩可以满足以上两项要求。 |
企业信誉 |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 (略) 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主要人员 | 1、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在投标人单位工作满1年。 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为2019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担任过1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且合同额不少于1.2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和1个建筑面积不少于3500平方米钢结构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且目前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注:同一项业绩可以满足以上两项要求。 2、项目总工(1名):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在投标人单位工作满1年。 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为2019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担任过1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且合同额不少于1.2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和1个建筑面积不少于3500平方米钢结构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且目前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注:同一项业绩可以满足以上两项要求。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或与本项目 (略) 的运营机构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2月13日17:00 至 2024年12月18日23:59 ,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 (略) ”(以下简称“ (略) ”,网址http://**)进行投标确认,自行免费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 (略) ”动态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63.com,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03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略) ”,并于当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略) ( (略) (略) (略) 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5.3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视为其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利,纸质版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已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1)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或未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到指定地点;
(2)参与本项目投标但未同时上传(递交)投标文件;
(3)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5.4本项目以电子交易为主,在开评标过程中, (略) 发生系统技术性问题导致项目整体电子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情况,经申请同意后开启纸质交易。
5.5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5.6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2)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
5.7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8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 (略) 站”(http://**)上发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 (略) ”(http://**.cn)、“辽宁省交通运 (略) 站”(http://**)、“中国 (略) ”(http://**)、“辽宁省公共 (略) ”(http://**)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监督人:辽宁省交通 (略) 处
电话:024-*
地址: (略) (略) (略) 19号*
监督人:中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024-*
地址: (略) (略) 砂山街128号
招标人: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略) (略) 砂山街128号
联系人:于女士
电话:024-*
传真:024-*
招标代理:辽宁 (略)
地址: (略) (略) 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联系人:韩女士、闫女士
电话:024-*
电子邮件:*@*63.com
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