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项目名称: (略) 地震灾害防治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
采购预算: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略) 地震灾害防治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项 | *.00 | *.00 |
二、相关标准
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规划目标
到2035年,通过本规划, (略) 用地进行抗震评价,对次生灾害提出防御措施, (略) 抗震的基本防御目标和抗震设防标准,对建筑抗震、医疗救治系统、抗震基础设施系统提出防御标准和要求,对避震疏散系统进行合理布局, (略) (略) 安全格局合理、城区建筑安全、基础设施保障有力、避震疏散系统高效、应急救灾系统可 (略) 。
(2)规划范围
本次专项规划分为研究范围和规划范围两个层次:
研究范围: (略) 域范围, (略) 行政辖区, (略) 区六区一县、 (略) (略) ,总面积11816平方公里, (略) 、 (略) 提出原则要求。该范 (略) 级抗震、避震空间格局与应急救灾布局。
规划范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即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湘江新区、望城区和长沙县,总面积3910平方公里,是本次专项规划的重点工作范围。该范围重点按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构建先进性、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综合抗震、避震、救灾体系规划目标和规划指标体系, (略) 总体抗震防灾空间格局,强化完善应急救灾体系,引导各类防震救灾设施的布局以及指导建设实施。
(3)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期限保持一致,为2021年-2035年,其中:
近期:2021-2025年;
远期:2026-2035年。
(4)规划依据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3)《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7号);
4)《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323号);
5)《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
6)《 (略) 关于切实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7)《 (略) 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
相关规范
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
2)《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2007);
3)《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GB51143-2015);
4)《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B17741-2005);
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6)《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7)《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9)《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
10)《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
11)《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实施指南》。
相关规划、标准要求
1)《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
2)《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3)《 (略) 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4)《 (略) 道路综合交通规划》;
5)《 (略) 综合防灾减灾与应急体系建设专项规划》;
6)其他相关法规、技术标准和政策文件要求等。
三、技术规格:三、技术规格
根据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要求,本次《 (略) 地震灾害防治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包括:专项规划编制以及数据库建设两部分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1、专项规划编制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编制《 (略) 地震灾害防治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主要内容包括:
(1)城市工程地质及用地抗震性能评价
(略) 地貌、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地震断裂带、地震活动规律等进行研究分析, (略) 整体工程地质和用地抗震适宜性进行评价。
(2) (略) 抗震防灾设防标准和总体要求
(略) 总规, (略) 发展定位, (略) 的整体抗震防灾提出总体要求,包括规划目标、防御目标等, (略) 设防标准,以及各类建筑、工程设施的抗震设防要求。
(3) (略) 抗震防灾发展策略
(略) 抗震特点和发展要求, (略) 的总体抗震防灾策略。
(4)城区建筑抗震防灾规划
对现有建筑物、建筑群抗震防灾能力进行总体分析评估,提出高密度、高危险性城区建筑的拆迁、加固和改造的对策;同时对一般区域的既有建筑、新建建筑提出相应的抗震防灾要求。
(5)城市重要生命线系统抗震防灾规划
(略) 的供水、供电、通信、 (略) 的重要桥梁设施等生命线设施提出抗震防灾要求。
(6)城市抗震救灾设施规划
(略) 的医疗救治系统、消防系统、人防系统、救灾物质供应储备系统、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等抗震救灾设施提出规划要求。
(7)次生灾害防御系统规划
对地震时可能发生的火灾、海啸、水灾、爆炸、毒气排漏、放射性污染、滑坡和崩塌等灾害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抗震防御措施要求。
(8)城市避震疏散规划
①避震疏散场所规划。 (略) 的避震疏散场所, (略) 广场、城市绿地、学校的体育场、重要的公共体育场等进行分析,合理规划布局紧急避震疏散场所、固定避震疏散场所、防灾据点、中心避震疏散场所等,并提出相应的抗震疏散要求。
②避震疏散通道规划。 (略) 道路交通规划,对救灾通道、疏散道路等进行规划。
(9)近期建设与保障措施建议
(略) 抗震防灾的近期建设提出建议, (略) 的抗震防灾规划保障措施建议。
2、数据库建设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要求,在《 (略) 地震灾害防治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建立专项规划数据库,成果数据须通过长沙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比对审核。主要包括:按照现状调研收集的资料形成现状数据库,同时结合专项规划成果,形成规划数据库,实现专项规划数据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互联互通, (略) 地震局智慧化管理提供规范化数据。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日前完成。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五、服务标准:
专项规 (略) 级国土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衔接协同,正式成 (略) 级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的认可,需提交盖公章纸质文本6套,电子文件光盘2张。
1、专项规划成果
主要成果包括:
(1)规划文本;
(2)规划图集, (略) 综合灾害评估图、城市综合防灾空间规划图、城市疏散避难空间规划图、城市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的防灾规划图、城市危险源布局规划图;
(3)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相关数据统计汇报表、评审意见及处理情况等。
2、数据库成果
主要包括现状矢量数据库和专项规划矢量数据库(shp格式)。
六、验收标准: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先前的预付款必须全额退回。
七、其他要求:七、其他要求:
1、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时间:**日前完成。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完成现状调研、基础资料汇编等工作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完成项目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
3、成果的知识产权
(1)提交的成果文件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不得外泄规划成果,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单位的责任。
(2)供应商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中标人并应当使采购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否则,须赔偿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和损失。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设计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中标人如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将取消中标人资格。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