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惠山区)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全文)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无锡 (略) 万寿路(唐平大道-平湖路)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锡行审环许〔2023〕5082号 | 2023-12-29 |
2 | 关于 (略) 煤粉锅炉灵活性低氮高效燃烧技术应用项目(技术改造)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锡行审环许〔2023〕5083号 | 2023-12-29 |
3 | (略) 长安 (略) 差异化短纤维节能减排智能化改造(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锡行审环许〔2023〕5084号 | 2023-12-29 |
4 | 关于 (略) 铝灰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锡行审环许〔2023〕5085号 | 2023-12-29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0-*
电子邮箱:*@*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