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党原镇柳寨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蛋鸡养殖产业链延链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HRSD-(略)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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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泾川县党原镇柳寨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蛋鸡养殖产业链延链建设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略)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12-17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12-19 18:00:00 |
采购单位 | 泾川县党原镇人民政府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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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泾川县党原镇柳寨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蛋鸡养殖产业链延链建设项目001 | HRSD-(略) | 工程-施工 | (略).63(元) |
2 | 泾川县党原镇柳寨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蛋鸡养殖产业链延链建设项目002 | HRSD-(略) | 工程-施工 | (略).0(元) |
公告内容
泾川县党原镇柳寨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蛋鸡养殖产业链延链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泾川县党原镇柳寨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蛋鸡养殖产业链延链建设项目,已由泾川县发 (略) 以泾发改[2024]194号文件批复,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泾川县2024年中省衔接资全结余资金及自等资金,项目业主为泾川县党原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恒瑞 (略) 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 (略) 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现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泾川县党原镇柳寨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蛋鸡养殖产业链延链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该项目位于党原镇李家村。拟在泾川县金农家禽饲养 (略) 内新建原科库房273.6平方米、成品库房82平方米,操作间50.4平方米,烘干通道厂房342平方米,围墙107米、 (略) 内场地1040平方米、土方回填2200方、配套水电设施,护坡48米、购置安装250KAV专项变压器1台,链排炉1个、晨柜,货柜等附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控制价:69.(略)万元(其中第一标段48.(略)万元;第二标段:21.(略)元)(投标报价高于各标段控制价的按无 (略) 理)。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施工(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6.资金来源:泾川县2024年中省衔接资全结余资金及自等资金。
7.标段划分:本工程计划分2个标段,选择2家中标单位。
第一标段为:在泾川县金农家禽饲养 (略) 内新建原科库房273.6平方米、成品库房82平方米,操作间50.4平方米,烘干通道厂房342平方米,围墙107米、 (略) 内场地1040平方米、土方回填2200方、配套水电设施,护坡48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为:购置安装250KAV专项变压器1台,链排炉1个、晨柜,货柜等附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8.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9.计划工期:总工期 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12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4月23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 1 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略)级(含(略)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2)技术负责人 1 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量(检)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 1 人:须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6)机械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须提供“ (略) 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询结果(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提供“中国 (略) 站 ”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第二标段: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相应的施工能力,近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 1 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资格;
(2)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专业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量(检)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专业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 (略) 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询结果(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提供“中国 (略) 站 ”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四、投标登记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12月 19 日 18 时 00 (略) (略) 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略) )”投标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 格式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上传后,由代理机构下载投标文件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未按规定时限上传视为放弃本次投标资格,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4 年 12 月 19 日( 10 时至 18 时)00分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 ”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六、结果公示
1.招标 (略) 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三个日历天。
2.被邀请企业一旦报名响应投标,竞价结束后 (略) 络上传内容一致的 (不限于) 资格证明文件、投标预算文本、实施方案打印胶装成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或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被邀请企业承担。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 (略) (略) 网站-工程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略) )网上发布。对 (略) 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泾川县党原镇人民政府
地 址:泾川县党原镇街道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甘肃恒瑞 (略)
地 址:泾川县西景家园二号楼二单元 303 室
联 系 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