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
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略) 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示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8日。环评文件全本查询方式:http://**,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q.com,传真:*。通讯地址: (略)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春阳街252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潼南104井气田水回注工程 | (略) 潼南区田家镇、太安镇 | 中国石 (略) (略) 川中油气矿 | 重庆渝佳 (略)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潼南104井回注站1座,回注规模300m3/d;站内包含气田水回注泵2台(1用1备),50m3高位气田水罐2座,20m3低位气田水罐1座,闪蒸气脱硫装置1套等。新建潼南102~潼南104井气田水输水管线1条,管径DN150,长度8.95km,设计输送规模400~800m3/d。 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1万元,占总投资的2.42%。 | 营运期,闪蒸气脱硫装置产生少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和非*烷总烃,通过自带的15m排气筒排放。硫化氢排放量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非*烷总烃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9728-2020)。潼南104井为无人值守站,营运期无生活污水。站场在检修期间产生的气田水通过低位水罐收集暂存,待检修完成后再泵如高位储水罐进行回注,不外排。高压回注泵、提升泵等设备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注水泵配置隔声间,设减振基座,并安装吸声材料;提升泵设减振基座,并采用高实心砖墙隔声。采取上述措施后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营运期闪蒸气脱硫装置产生的硫磺滤渣定期拉运到磨溪天然气净化二厂进行利用处理;检修时会产生少量检修废渣,属于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作业区统一处理;注水泵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油桶收集后在站内油料棚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更换的废脱硫剂、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现场不储存。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