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苏 (略) 化工废盐无害化及资源化一期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江苏 (略) 化工废盐无害化及资源化一期项目
地点:江苏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 (略) 2号
建设单位:江苏 (略)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4月1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