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4〕60号
(略) 惠农区应急管理局:
报来《惠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申请 (略) 惠农区淄山工业园区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的函》(惠应急函〔2024〕2号)及其附件收悉。经惠农区第五届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惠农区淄山工业园区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311-*-25-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淄山工业园山河街以南、 (略) 以西、 (略) 以北,紧挨拟建惠农区淄山工业园区二级消防救援站。
三、项目建设单位
惠农区应急管理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5722㎡,规划新建总建筑面积2019.20㎡,其中包括应急物资储备库2000㎡,消防水泵房482.2㎡(地上19.2㎡,地下消防水池463㎡)。
(一)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筑面积2000㎡(40m×50m),1层轻钢结构,层高6m,室内外高差0.3m,建筑高度7.5m。
(二)消防水泵房:建筑面积482.2㎡(地上21㎡,地下消防水池463㎡),层高3.6m,地上为框架结构,地下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建筑、结构、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消防等工程建设方案的设计。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4月—2024年11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金额为1077.*元,其中工程费960.*元,其他费65.*元,预备费51.*元。
资金来源:争取中央、自治区配套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统筹。
八、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 (略) 惠农区淄山工业园区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审定概算表
2.《 (略) 惠农区淄山工业园区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