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牡丹苑一期项目地块(花1-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占地面积:*.44m2;
地理位置: (略) (略) 花地大道北西侧, (略) ;
土地使用权人:广东省 (略) ;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块内 (略) 场商铺已经拆除,为土壤裸露的平整地块。地块南侧及北侧地面部分已做硬底化,用于相邻地块建筑材料堆放等;
地块未来规划:根据《 (略) 花 (略) (AF0208、AF0209、AF0210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告附图》规划条件,目标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兼容商业商务用地、公园绿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2018)中建设用地分类的第一类用地及第二类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州开投 (略) ;
调查缘由: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牡丹苑一期项目地块(花1-4地块) (略) (略) 花地大道北西侧, (略) ,地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N:23.*°,E:113.*°,地块占地面积*.44m2。根据《 (略) 花 (略) (AF0208、AF0209、AF0210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告附图》规划条件,目标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兼容商业商务用地、公园绿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2018)中建设用地分类的第一类用地及第二类用地。
调查地块1989年 (略) (略) 茶滘经济联社集体用地,19 (略) 规划与 (略) 对目标地块收储,1998年至今地块为广 (略) 所有。2004年前,目标地块为农田,用于种植蔬菜、花场用途,未进行建设开发活动;2004年至2019年,目标地块由沿街商铺逐渐发展为整个地块内主要从事花鸟 (略) 场,地 (略) 域主要为水 (略) ,仅为销售行为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2019年目标地块 (略) 域花鸟鱼虫商铺拆除;2020年地块 (略) 域越 (略) 场拆除;2021年地块平整为空地;2023年至今为土壤裸露的平整地块、 (略) 域堆放相邻地块施工建筑材料及项目临时板房。
根据地块及相邻地块不同时期利用历史开发建设活动污染识别分别,综合可得地块内存在的潜 (略) 域为整个地块、潜在特征污染物包括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
通过第一阶段污染识别阶段工作,遵从保守性原则,确认本地块潜在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根据相关文件与导则规定,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进一步确定地块污染物种类及污染程度。
三、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初步采样调查在地块内布设14个土壤点位、4个地下水监测井、8个堆土点位,,土壤检测项目包括pH、水分、重金属(7项)、石油烃(C10-C40)、VOCs(27项)、SVOCs(11项)以及多环芳烃(8项);地下水检测项目包括pH、浊度、重金属(7项)、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VOCs(27项)、SVOCs(11项)以及多环芳烃(8项)。本次初步调查土壤现场采样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1日,钻探工作由广州再勇 (略) 完成,土壤样品采样工作由广东华盈 (略) 完成。地下水成井洗井及采样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3日,地下水样品采样工作由广东华盈 (略) 完成,其中地下水指标(含多环芳烃16项、氯*烷、硝基苯、苯胺、2-氯酚)样品采集由苏伊士环境检测技术(广州)有限公司负责。
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柱状土壤样品中,除六价铬外,其余重金属6项指标(镉、汞、砷、铅、铜、镍)在送检土壤样品中均有不同程度检出,检出结果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有机物中挥发性有机物指标(27项)未检出、半挥发性有机物指标(11项)及多环芳烃(8项)中有11项有检出,分别为?、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菲、荧蒽、芘、苯并[ghi]苝,检出结果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有机物指标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指标有不同程度检出,检出结果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块内堆土土壤样品中,除六价铬外,其余重金属6项指标(镉、汞、砷、铅、铜、镍)在送检土壤样品中均有不同程度检出,检出结果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有机物中挥发性有机物指标(27项)未检出、半挥发性有机物指标(11项)及多环芳烃(8项)中有12项有检出,分别为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菲、荧蒽、芘、苯并[ghi]苝,检出结果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有机物指标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指标有不同程度检出,检出结果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pH值在6.6~7.6范围内,地块地下水呈中性;地下水的浊度均≥10NTU,最高达46NTU。本地块地下水浑浊度均大于标准限值,主要原因为地块内的土质以粘性土、砂土为主,地层中的细沙较多,容易穿过监 (略) ,使得采集的地下水含有一定的悬浮物。由于浑浊度不属于毒性指标,故地块中地下水人体健康风险可以接受,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地下水重金属检测指标中,除铜指标未检出外,其余重金属指标均有不同程度检出,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Ⅳ类标准值;有机物检测指标中,*苯、间,对-二*苯、邻-二*苯、苯*烯、苯胺、苊烯、荧蒽、芴、萘、石油烃(C10-C40)有不同程度检出,检测结果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Ⅳ类标准值或推导所得的风险筛选值。
综上所述,经过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表明,牡丹苑一期项目地块(花1-4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因此根据调查评估流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结束。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用地的要求。地块在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时,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不会对未来的暴露受体产生健康风险,该地块可根据其规划用途进行开发。
四、初步采样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经过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表明,牡丹苑一期项目地块(花1-4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因此根据调查评估流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结束。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用地的要求。地块在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时,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不会对未来的暴露受体产生健康风险,该地块可根据其规划用途进行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