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墇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印发《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指引(第二版)》(东环函〔2021〕527 号)等要求,我单位对新增胶粘剂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日期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汉高胶粘剂技术(广东)有限公司新增胶粘剂项目
建设单位:汉高胶粘剂技术(广东)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汉高胶粘剂技术(广东)有限公司新增胶粘剂项 (略) 虎门镇南栅村(中心经纬度坐标:东经113°42"2.491",北纬22°47"33.749"),项目扩建后主要从事热熔胶、水基粘合剂和合成乳液的加工生产,年产热熔胶(略)吨、水基胶粘剂(略)吨(其中烟胶、水胶合计(略)吨,本次新增贴标胶3000吨)、合成乳液(略)吨。于2024年3月2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4〕1867号)。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2024年03月29日建成,现进入调试。(由于原已经设有废气收集管道,本次扩建仅将新搅拌釜及其配套设施进行更换,不对已有的废气收集管道进行改造)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2月25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叶先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