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
编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万元) |
备注 |
拟采购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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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吊塔 |
1台 |
4.9 |
与 (略) 生产的心脏射频消融仪和多道生理记录仪配套使用。 |
竞争性谈判 |
2 |
便携式监护仪 |
1台 |
4.8 |
(略) 内病人转运过程中监护,轻巧,便捷,可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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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医用射线防护悬吊屏风与LED手术无影灯组合防护装置 |
1台 |
4.5 |
与岛津生产的血管机配套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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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血铅专用型附件盒 |
10盒 |
4.5 |
与 (略) 申瑞生产的微量元素检测仪SR-P-100型配套使用。附件盒配置:电极传感器、 (略) 理管、直吸管、校准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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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普通定性PCR仪 |
1台 |
4.3 |
96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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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X线床下防护装置 |
1台 |
1.5 |
与岛津生产的血管机配套使用,符合GBZ *** 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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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振动排痰仪 |
1台 |
1.5 |
输出频率连续可调;时间控制连续可调。 |
投标须知:
一、合格投标人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2、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注册证、注册登记表等相关的有效法定证明文件,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3、设备代理商应提供设备制造商的授权函或代理协议书(二级代理商应出具一级代理商的授权函和 (略) 获取的设备制造商的授权函);
4、资质材料以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有效。
二、投标人应递交的资料
投标人投标时应递交相关产品资质、授权、拟投产品的彩页图片资料、技术参数、配置清单、投标产品客户名单、投标人的联系方式。投标文件中资质准备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三、知识产权
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投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四、其他要求:
1、交货时间及地点: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20天内按照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2、质保期:设备(含所有配件)质保期至少为一年。
3、售后服务:在保修期内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必须在48小时内派 (略) 进行维修,并免费更换一切在正常情况下损坏的零配件。质保期外负责设备的免费维修(只收材料费)和终身维护、设备零配件的及时供应。
五、洽谈时间: * 日下午15:00
洽谈地点: (略) (略) 路165号( (略) (略) 旧行政楼1楼二会议室)。
其报名及资质递交时间截止至 * 日下午15:00,过期将不再接收报名和资质递交。投标人请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递交。
六、招标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 (略) (略) 路165号, (略) 医 (略)
联系人:张老师 邮政编码: ***
电话: ***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