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道绥化至尚志公路绥巴界至巴彦段改扩建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交通【2023】229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 (略) 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23】334号批准,施工图设计 (略) 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23】385号批准,资金来源地方政府筹集,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巴彦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巴彦县境内。
2.2 项目概况: (略) 道绥化至尚志公路K18+599处(泥河桥巴彦侧桥头处绥化巴彦界),利用旧路布线,在后炉屯附近向东南方向开辟新线,至新山村后回归旧路。利用现状旧路继续向东南方向布线,途径天增镇、黑山镇、洼兴镇、镇东乡、龙泉镇,至巴彦镇后,从其东南侧绕越, (略) 道绥化至尚志公路K99+440处,其与万润大道交叉处。路线全长80.898公里,建设里程79.089公里,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
全线路基宽度分为2种:起点K18+599--K94+436.7段,路基宽度12米,路面宽度10.5米;K94+436.7--K99+474终点段,路基宽度17.5米,路面宽度16米。
(一)路基、路面、桥面
1、路基横断面布设
(1)K18+599-K92+629一般路段:路基12.0米,路面宽10.5米,行车道宽2X3.75米,硬路肩宽2X1.5米,土路肩宽2X0.75米。
(2)K92+629-K94+437为完全利用京抚公路(G102)段;路基12.0米,路面宽10.5米,行车道宽2X3.75米,硬路肩宽2X1.5米,土路肩宽2X0.75米。
(3)K94+437-K99+474段:路基17.5米,路面宽16.0米,中央分隔带宽1.5米,行车道宽2X3.75米,慢车道宽2X3.5米,土路肩宽2X0.75米。
(4)村镇过境段:横断面为12米路基,10.5米路面,行车道宽2X3.75米,硬路肩宽2X1.5米,土路肩宽2X0.75米。土路肩采用水泥混凝土预制块硬化。
2、改造后的路面结构
(1)K18+599-K92+628.555、K94+436.783-K98+261.5新建段路面结构形式:路面结构层上面层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改性),下面层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改性),基层20cm4.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32cm4.0%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功能层20cm级配碎石(中湿段)。
(2)K92+628.555-K94+436.783完全利用段。
(3)K98+261.5-K99+474段万润大道(补强段)路面结构:上面层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改性),下面层8cmATB-25沥青碎石,基层旧水泥混凝土路面碎石化处理
3、桥面铺装
(1)新建桥梁:5厘米AC-16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6厘米AC-20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2)利用桥梁:5厘米AC-16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2厘米应力吸收层、铣刨2厘米水泥混凝土桥面板、水泥混凝土桥面板设置防水层,采用改性热沥青同步碎石防水粘结层。
(二)桥梁、涵洞
全线桥梁31座。大桥共124.94米/1座,为新建桥梁;中桥共565.16米/11座,其中纳入2022年危桥改造计划129.78米/3座,维修利用173.08米/3座,新建262.3米/5座;小桥共493.56米/19座,其中纳入2022年危桥改造计划125.86米/4座,维修利用129.22米/7座,新建187.36米/6座,拆除重建51.12米/2座。
本工程共设涵洞77道,其中旧涵拆除新建箱涵38道,新建箱涵38道,完全利用箱涵1道。
(三)其他
汪兴道班:占地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796.67平方米,在K21+900、K58+500及K91+400处设置连续式交通量观测站3处。
绿化:取弃土场水土保持,种植银中杨、 撒播草籽;道路两侧种植四叶草、紫穗槐等灌木。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道班、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以及施工安全、环保的监理服务(不含检测)。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1 个,招标控制价为*元。
2.5 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48 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 个月,实际工期及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项目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等级优良。
2.7 安全目标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 施工监理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级监理资质证书”。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 2018年12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1) (略) 级及以上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程累计不少于 80 公里的项目。
投标人业绩应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3 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道路与桥梁)及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如在 2011年1月1日后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 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以及社保系统中打印的体现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复印件,社保缴费时间为2023年07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至少连续3个月。
3.1.4 信誉最低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2022年 (略) 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或2022年度交通运输 (略) 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近三年(2020年12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拟参与本项目施工监理投标的投标人须自行调查与其存在关联企业关系的施工企业在本项目施工招标中的中标情况,若存在关联关系的施工监理单位与施工企业在中标后形成监理与被监理关系,评标委员会将取消施工监理投标人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3.5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包封,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1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操作手册。
4.2 投标人未按“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04日09时00分(即开标时间)
5.3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线上递交工作。
5.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5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交通运输厅(http://**)网站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交通运输厅(http://**)网站进行公示。将公示以下内容:
7.1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监理服务期;
7.2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7.3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7.4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7.5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 (略) 交通运输局
地 址: (略) 松北区龙盛路2955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451-*
招 标 人:巴彦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巴彦县西郊街1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51-*
代理机构:黑龙江日辉 (略)
地 址: (略) 道里区汇智企业金融总部A座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451-*
附件1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 (资质要求)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 施工监理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级监理资质证书”。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注: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 (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近五年(2018年12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1) (略) 级及以上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程累计不少于 80 公里的项目。 |
注:
1.施工监理业绩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2款要求提供,如果该业绩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 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2.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 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 (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投标人在近三年(2020年12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在2022 (略) 公路施工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或2022年度交通运输 (略) 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未被认定为D级。 |
注: 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 (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道路与桥梁)及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如在2011年1月1日后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以及社保系统中打印的体现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复印件,社保缴费时间为 2023 年 07 月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至少连续 3 个月。 | 无在岗项目 (指目前未在 其他项目上任 职,或虽在其 他项目上任职 但本项目中标 后能够从该项 目撤离)。 |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 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2.如总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承诺,承诺上述人员能 够从任职项目上撤离。
3.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2022年 (略) 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或2022年度交通运输 (略) 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取得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略) 级或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3)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 有)、监理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 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 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转账、银行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在投标保 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 (略) 公共资源 交易网电子保函相关规定递交。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 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 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 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 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 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 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 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 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 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 、监理资质证 书、投标人在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 图。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4.3投标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③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④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⑤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⑥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⑦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⑧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⑨与本标段对应工程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⑩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略) 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 http://**)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承诺函为准) 。 ⑦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1.4.5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 字[2011]114 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中的公路工程 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 和资质完全一致。 (8)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独立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9)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 列 内 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0分; 主要人员:30分; 业绩:25分; 履约信誉: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 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 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 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 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 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 偏差率计 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
3.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0.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 报告中阐明理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
2.2.4 (1) | 技术建议书 | 30 分 | 监理大纲 (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 10分 | ①内容、措施、可操作性一般得6~7.3分; ②内容较完整、措施较全面、可操作性较强得7.4~8.6分; ③内容完整、措施全面、可操作性强得8.7~10 分。 |
本工程监理 工作的重点 与难点分析 | 10分 | ①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一般,针对性一般得6~7.3分; ②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较透彻,针对性较强得7.4~8.6分; ③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透彻,针对性强得8.7~10分。 | |||
对本工程的 建议 | 10分 | ①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6~7.3分; ②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得7.4~8.6分; ③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得8.7~10分。 | |||
2.2.4 (2) | 主要人员 | 30分 | 总监理工程 师的任职资 格与业绩 | 30分 | 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8分; ②每提供1个其担任类似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办主任)业绩(以标段计)证明材料的,加6分,最多加12分。 注:类似项目指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
2.2.4 (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10分,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1,E2=0.5。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
2.2.4 (4) | 其他 因素 | 业绩 | 25 分 | 近五年业绩 | 25分 | 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5分;②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二级或二级以上的类似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以标段计),加 5 分, 最多加 10 分。 |
2.2.4 (4) | 其他 因素 | 履约 信誉 | 5 分 | 企业信用 评价 | 5分 | 信誉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3分;①2022年 (略) 交通运输厅或2022年度交通运输部认定为监理企业A级及以上信用评价等级的,加2分。 注: a.2022年 (略) 交通运输厅或2022年度交通运输部无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采用2021 (略) 交通运输厅或2021年度交通运输部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b. (略) 或省级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监理企业初次 (略) ,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交 (略) 级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交 (略) 级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
注:
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
3.投标人所附企业加分业绩应为近五年(2018年12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完成的施工监理项目业绩,超出此时间范围的业绩不加分。
4.表中区间分值下限为不包含,上限为包含。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