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自然资源部关于灌阳(湘桂界)至湖南通道(湘桂界)公路湖南通道经资源至全州段一期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4〕863号)的有关规定,资源县人民政府决定征收中峰镇大源村民委员会、枫木村民委员会、官田村民委员会,资源镇石溪头村民委员会,车田苗族乡坪寨村民委员会、石寨村民委员会,两水苗族乡凤水村民委员会、社水村民委员会,河口瑶族乡葱坪村民委员会、猴背村民委员会、大湾村民委员会的部分集体土地为国有,作为灌阳(湘桂界)至湖南通道(湘桂界)公路湖南通道经资源至全州段一期工程建设用地。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
中峰镇大源村民委员会黄家第1、2村民小组,下刘家第1、2村民小组,枫木村民委员会郁家村民小组,桐背村民小组,李家田村民小组,新开田村民小组,连子塘村民小组,于家田第1、3、4、5、6、7村民小组;官田村民委员会官田村集体,康家村民小组,良家村民小组,谭家村民小组,向家村民小组,石田村民小组,垫子背村民小组,老刘家村民小组,下安里村民小组,中牛塘村民小组,下牛塘村民小组,新刘家村民小组,弄塘里村民小组。资源镇石溪头村民委员会黑江头村民小组。车田苗族乡坪寨村民委员会湾里村民小组,大桥头村民小组,客路边村民小组,漆树坪村民小组,四山田阳家村民小组;石寨村民委员会堑头村民小组,院子村民小组,文家村民小组,石寨湾村民小组。两水苗族乡凤水村民委员会河边村民小组,街上村民小组,坪寨村民小组,双丰桥村民小组,大洞湾村民小组,古牛河村民小组,黄泥坳村民小组,杉板桥村民小组;社水村民委员会大屋村民小组,湾屋村民小组,邹家村民小组,百合冲村民小组,苦李湾村民小组,田子冲村民小组,歇亭坳村民小组,岩寨包村民小组,早禾田村民小组,装屋底村民小组。河口瑶族乡葱坪村民委员会兵冲村民小组,坪底村民小组,满山溪村民小组,木律桥村民小组,打马坳村民小组,黑塘界村民小组,乍石坪村民小组,院子第2村民小组;猴背村民委员会上大洞村民小组,下大洞村民小组;大湾村民委员会牛皮栗村民小组。
二、被征地地类、面积
征地面积为111.0607公顷,其中水田12.1084公顷、旱地0.6296公顷、果园3.3714公顷、其他园地0.9531公顷、乔木林地69.0845公顷、竹林地13.7009公顷、灌木林地1.6455公顷、其他林地3.5417公顷、其他草地0.3447公顷、 (略) 1.5887公顷、坑塘水面0.0007公顷、沟渠0.2221公顷、设施农用地0.2504公顷、田坎2.8501公顷、工业用地0.0189公顷、农村宅基地0.6078公顷、科教文卫用地0.0768公顷、 (略) 用地0.0092公顷、裸岩石砾地0.0562公顷(土地分类面积详见附件)。
三、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以及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按《资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灌阳(湘桂界)至湖南通道(湘桂界)公路湖南通道经资源至全州段一期工程项目资源段红线内用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资政规〔2023〕3号)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凡在原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发布之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二)联系电话:0773-*。联系地址:县 (略) 512室。
特此公告。
附件:(详见下方文件下载)灌阳(湘桂界)至湖南通道(湘桂界)公路湖南通道经资源至全州段一期工程(资源段)土地分类面积表
资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