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澄迈县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咨询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垃圾处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澄迈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 ||
行政区域 | 澄迈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01日 15:3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4月01日至2024年04月0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略) 74 号鸿泰大厦 14 楼 1 号开标室,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4月12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略) 74 号鸿泰大厦 14 楼 1 号开标室,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 ||
预算金额 | ¥4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朱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澄迈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四楼澄迈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先生08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合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八所 (略) 北侧9号B302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朱工* |
项目概况
澄迈县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 (略) 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SY-*
项目名称:澄迈县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全面提升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成效,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提供承诺函或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至今提供所有财务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提供承诺函或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3.5供应商必须在“中国执行 (略) ”(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 (略) 站(http://**.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 (略) (http://**.cn)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根据《财库〔2019〕38号》文的规定,供应商投标时不需提供,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函,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自行提供承诺函),包括:(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1日 至 2024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
方式:网上获取(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需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人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PDF方式发送至邮箱:*@*q.com,需在邮件中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74 号鸿泰大厦 14 楼 1 号开标室,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74 号鸿泰大厦 14 楼 1 号开标室,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 (略) 。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 (略) 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均不适用于本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澄迈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地址: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四楼澄迈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联系方式:吴先生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肥 (略)
地 址: (略) 八所 (略) 北侧9号B302
联系方式:朱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