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号《 (略) 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23)9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开展前期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 (略) 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曹杨新村街道133坊16丘(百禧公园)地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3)BA*),并提出意见如下:
该 (略) (略) 政工程队土地,已纳入普陀区2022年经营性土地储备计划,为保障该地块的进一步开发建设,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按规定拟对上述地块先实施土地收购储备。
经核,曹杨新村街道133坊16丘地块东至中山北路,南至中山北路,西至百禧公园, (略) (略) 。用地面积约377.8平方米(详见附图,以实测为准)。根据批准的《 (略) 普陀区W*单元(曹杨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含PT-086、PT-087、PT-088、PT-089、PT-090风貌保护街坊保护规划)》(沪府规划〔2022〕26号),规划用地性质为社区商业用地、道路用地。
(略) 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