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涡阳县乐行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二次供水设备供应商入库项目涡阳县乐行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二次供水设备供应商入库项目涡阳县乐行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二次供水设备供应商入库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10-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2024LXCZ072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涡阳县 (略) 二次供水设备供应商入库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8日
二、提问回复
提问:1、(事项)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附件-二次供水设备技术要求中,“管道、弯头、大小头、三通等机 (略) 采用 S(略)(022Cr17Ni12Mo2)及以上的食品级不锈钢材料”;“不锈钢总成材料采用 S(略)(022Cr17Ni12Mo2)及以上的食品级不锈钢材料”;“稳流补偿罐板材选用食品级S(略)(022Cr17Ni12Mo2)不锈钢材质”;“水箱须选用 S(略)(022Cr17Ni12Mo2)及以上的食品级不锈钢材料”。请问:S(略)(022Cr17Ni12Mo2)和 SUS316L是同等材质的不锈钢,对应的标号表示形式不一样,提供S(略)(022Cr17Ni12Mo2)和SUS316L的不锈钢材质是否同样满足要求。
回复:满足要求。
提问:2、(事项)招标文件P24页设备分项评价,(4)配套电机:能效不低于现行标准《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略)中二级要求得2分; 招标文件P32页-二、管道设计、制造执行的主要标准、规范:《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略)招标文件P37页,4.2.配套电机:水泵电动机能效不低于《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略) 中二级要求。请问:招标文件针对水泵电机能效标准要求提出了2个标准的技术要求,以哪个标准为准?
回复:《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按(略)为准。
提问: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第三点综合评审表关于设备分项评价:投标人所投压力容器设备为投标人自主生产,并配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及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养老保险须提供投标截止月份前六个月中任意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指养老保险管理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养老保险管理单位的公章或电子章)的得3分。投标人所投压力容器设备为投标人外协生产的得1分。本项满分3分。注:1、自主生产应提供压力容器生产(制造)许 (略) 场监 (略) 网站查询截图,人员注册证书、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证书未提供或不在有效期内的,得分不予计取)。外协生产的须提供外协合作证明材料及压力容器生产(制造)许可证彩色扫描件。在实际二次供水设备中有多种供水方式的二次供水设备,在一些设备中是无压力容器等相关器件,且二次供水设备中有很多零件、配件都是二供设备生产商外采,不应把某一项是否为投标人自主生产作为评分得分差距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第五条:(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综上所述:建议更改为:标人所投压力容器设备为投标人自主生产或外协生产,均得3分。本项满分3分。注:1、自主生产应提供压力容器生产(制造)许 (略) 场监 (略) 网站查询截图,人员注册证书、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证书未提供或不在有效期内的,得分不予计取)。外协生产的须提供外协合作证明材料及压力容器生产(制造)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回复:本项目为征集供应商(生产厂家)入库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适用范围内不包含此类项目。招标文件设置自主生产和外协生产是为了 (略) 分生产厂家的生产实力,自主生产或外协生产的企业均可以参与本项目投标,未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针对你公司提出的问题不作修改,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4、招标文件第四章,(二)二次供水设备技术要求:4.1水泵机组与4.2配套电机,推荐使用水泵品牌:格兰富、赛莱默、威乐、荏原。推荐使用电机品牌:格兰富、赛莱默、威乐、荏原、西门子。 我司作为自主生产水泵机组与配套电机的合法供应商,得到全国大多数水务企业高度认可,同时我司所生产的配套水泵、配套电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第五条:(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综上所述,建议:招标文件关于水泵电机的推荐品牌后添加:可使用自主品牌(需满足招标文件中设备技术要求)。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澄清回复予以认可:可使用自主品牌(需满足招标文件中设备技术要求)。
回复:本项目为征集供应商(生产厂家)入库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适用范围内不包含此类项目。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说明各品牌为推荐品牌,未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品牌。针对你公司提出的问题不作修改,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回复日期:2024年10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涡阳县 (略)
地址:
联系方式:李主任0558-(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联系方式: 0558-(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558-(略)
五、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