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NAXHX【2023】063号的康美镇梅魁村路灯提升改造及安保设施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 (略) 康美镇梅魁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 (略) 康美镇梅魁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 (略) 鑫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3招标范围和内容:康美镇梅魁村路灯提升改造及安保设施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及工程量清单。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发包价:*元(下浮系数K值为:10%);2.7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并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4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4.1投标人可于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6日(上午08时30分至17时00分,午休期间除外) (略) 鑫 (略)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预算文件等资料。5.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开标现场投标保证金由各投标单位自行保管,确定入围后提交(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无息退还。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略) 康美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到场参加开标。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协助招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进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的相关人员(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身份验证。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或不能完整出具上述有效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康美之恋”公众平台、“ (略) 人民政府网”(http://**)“其他”栏、“ (略) 康美镇梅魁村民委员会”公告栏上张贴发布。地址: (略) 江北大道会展中心小区4栋1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