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九江瑞江再生 (略) 新兴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6日(5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联系电话:0792-*
通讯地址: (略) 南环路40号瑞昌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项目审批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拟受理日期 |
1 | 九江瑞江再生 (略) 新兴材料项目 | (略) 码头镇龟山( (略) 瑞江水泥厂内) | 九江瑞江再生 (略) | 江西 (略) | 2023年11月10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