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略)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车身广告位经营权公开招租 |
起始日期 | 2024年12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12月20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略) (略) 航城街道 (略) (略) 743号深业世纪工业中心B栋18层 |
面积/数量 | 3600.00台 | 权属情况 | 其它权属证明 |
资产性质 | 固定资产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本次招租合同期限为1年,考核合格后,续签1年,最多续签2次。) | 报价有效期 | 120日 |
免租期 | 1个月(合同签订后,给予承租人一个月免费安装调试期,从合同签订第二个月起付租金。)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5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7,543元/台/年 | 租金的递增 | 自合同期第二年度起,每个缴费年度缴费标准额比上一年标准上浮3%,逐年递增,费用保留2位小数点。 |
租金支付方式 | 季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否 |
资产用途限定 | 广告(承租人在参与本次公开竞买活动前应已明确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以及有关公交广告行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发布违法、违规、不雅及与招租方品牌管理相抵触的广告等) | ||
履约条件 | 一、招租情况简介 招租标的物:3600台公交车身广告位经营权招租。 出租期限:本次招租合同期限为1年,考核合格后,续签1年,最多续签2次。 招租底价:车身广告位经营权租赁费用为7543元/台·年,可发布车身广告公交车辆共3600台,一年的车身广告位经营权租赁费用为27,(略)。 二、竞价人的履约条件(服务要求) 承租人在参与本次公开竞买活动前应已明确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以及有关公交广告行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发布违法、违规、不雅及与招租方品牌管理相抵触的广告等。 1.承租人张贴设置车身广告的内容与形式,应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见附件3:《市交通运输委 (略) 公交车辆车身广告设置工作的通知》)。 2.合作期限内,我司有权监督承租人广告发布内容及形式,若发现广告发布内容或形式等违规,我司有权要求承租人对违规广告进行整改,若承租人不予整改,我司有权自行对广告进行下画整改,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合作期限内,因承租人广告发布而导致我司被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整改或造成乘客投诉等情况,承租人需在我司要求时限内配合整改,否则我司有权自行对广告下画整改,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合作期限内,无论任何原因(如:车辆维修、事故、洗车等)所导致的广告画面破损对承租人所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不得由此向我司提出索赔、减少或延迟支付媒体资源使用费 5.广告制作时因承租人原因造成车辆破损的,承租人需承担车辆维修、维护等费用,并赔偿车辆停运期间对我司造成的损失。 6.在合作期限内,如因我司营运生产而 (略) 调改、车辆异动、运力调整、车辆更新、车辆停运及报废等情况,对承租人所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承租人不得因本条所发生的任何事项提出减少媒体资源使用费等相关要求 7.在合作期限内,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向第三方( (略) 、 (略) )转让、转包、转租、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由 (略) 置招标方的广告媒体资源的经营权。 8.承租人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活动前,应已明确知悉广告行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因违反广告相关政策或违反主管部门规定和要求,被政府部门罚款、处罚以及由此为招租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因不具备广告发布和经营的合法审批手续而私自发布广告,致使招租方车辆被扣、罚款、停运等损失的,承租人应赔偿招标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承租人应在合同期满后40日内,自行恢复车辆原貌,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且不得影响车辆正常营运。如40日内承租人未能恢复车辆原貌,我司有权自行拆除及清除广告将车辆恢复原貌,并由承租人向我司支付3000元/台车辆恢复费用。 10.车辆年审时,承租人负责承担因广告造成的车辆年审手续相关费用等,如因广告发布原因导致年审不过关,承租人应配合协调年审工作并承担因广告造成相应年审费用以及因广告画面导致的被政府 (略) 的罚款;若因承租人制作的车尾广告放大号导致车辆年审不过关,我司有权清除车尾广告,配合车辆通过年审,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1.为满足政府公益宣传、企业内部品牌文化宣传、新增特色公交以及拓展新业务需要,标的中的200台车辆用来满足政府部门和企业内部的广告上画需求,具体使用时间由我司根据实际需求决定。 (略) 有上画需要的,均从200台车辆中使用,承租人方需无条件按招租方 (略) 和车辆予以配合(承租人已经上画的,需无条件下 (略) 重新上画,并不允许由此提出减少、减免广告费等要求),承租人须按招标人要求免费设计制作安装每年不少于200台宣传画面。 12.未来跨 (略) 置。承租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广告业务合同终止日期在本项目合作期限之后,则合同在正式签订之前应得到招租人的书面认可,跨期广告合同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项目招租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费用依照合同终止年度费用的标准,按跨期后广告实际使用时间及数量,在与招租人书面确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给招租人;合同有效期内终止合作的,承租方的跨期广告合同需在确定终止合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跨期广告合同资料提交给招租人,经招租人同意后,并完成支付相应的媒体资源费用,招租人给予保留跨期广告。 13.上一轮合同跨 (略) 置。前承租方所有在刊跨期广告画面,新中标承租方不得覆盖;该部分跨期广告收入归招租方所有;如因跨期广告导致新中标承租方可使用的车辆数低于3600,则按照中标单价根据实际使用的台天据实核减,在第一期广告媒体资源费中予以扣除。 三、考核 (略) 罚标准 1.承租人发布的广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标准的要求,或发布违法、违规及与我司品牌管理相抵触的广告,每发现一宗扣2分。 2.承租人未按合作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向我司交纳车体广告位租金,无故拖延支付广告租金的,每出现一宗扣2分。 3.违反《 (略) 公共汽车服务规范》、《三层 (略) 车身涂装及标识方案》、《 (略) 公共汽车车型配置与相关技术要求》等规定将广告画面超过车窗下沿的按如下标准扣罚: (1)每天罚款40元/辆; (2)限期未整改的每发现一宗扣1分。 4.在合作期限内,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向第三方(包括但不 (略) 、 (略) )转让、转包、转租、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向 (略) 置合作协议项下公交车辆广告资源的经营权,否则我司有权终止合同,并追诉承租人相应责任。 5.承租商逾期缴费,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总额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给招租方;逾期达30天的,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如给招租方造成损失的,招租方保留追溯承租人赔偿损失的权利。 四、市交通运输委 (略) 公交车辆车身广告设置要求(深交〔2018〕443号) 1、广告设置原则 (一)广告设置应当遵循合法、安全、规范、整齐、文明的原则。广告内容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二)公交车辆车身广告设置应当整洁、美观,不得对原车涂装全部遮盖,不得影响识别和安全乘坐, (略) 景观及周围环境相协调。 2、广告设置要求 (一)2017年起购置的公交车辆需按照《市 (略) 关于印发公交车辆车身涂装及标识方案的通知》(深交客〔2017〕103号)规定,使用新公交车辆车身涂装,且车身不得设置广告。 (二)原有涂装公交车辆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设置车身广告。 (三)车身广告色彩应协调美观,并与车身原有颜色相协调;画面、文字应比例协调,画面应当保持固定、完整,设计不应动感过强,使人在视觉上产生眩晕和刺激感。 (四)车辆所属企业应加强维护管理,保证车身广告设置安全、牢固、整洁、完好,无破损、污迹和严重褪色。 3、广告设置位置 车身广告设置位置按单层公交车辆和双层公交车辆划分,具体如下: (一)单层公交车辆:下图标黄部分 (略) 域,其中后门后边线以后可上窗(透明玻璃)不超过40厘米,且上窗图案为异形图案,车头正面不允许设置广告词。 4、广告内容负面清单 为加强对广告内容的把关,建立车身广告负面清单,各企业不得张贴纳入负面清单的车身广告,负面清单如下: (一)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略) 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略) 户外广告设置指引》有关规定的广告; (二)男科、妇科、性病 (略) 形象的医疗广告; (三) (略) 形象的医药、医疗器械广告; (四)养殖、畜牧类广告; (五)农药及化肥广告; (六)烟草及其制品广告; (七)殡葬服务广告; (八)信贷服务广告; (九)洗浴保健服务广告; (十)低俗、恐怖和涉黄等不健康、不符合社会公德的广告; (十一)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广告。 | ||
其他补充说明 | 一、网上注册: 竞价人报名前需登录http://**注册(如已完成注册请忽略) 二、获取文件 方法一:联系交易机构工作人员,待工作人员发出招租文件。 蔡名龙、殷涛:(略)、(略) 邮箱:*@*q.com 方法二:登录http://**搜索对应项目进行登记,待工作人员发出招租文件。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人民币¥5,(略)(大写:(略)佰万圆整) 承租人在签署合同后10日内向我司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双方完成项目结算并已按合同约定完全履行相关义务后且无关联纠纷的情况下,在30个工作日内由我司予以无息退还。 | 其他 | 无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如第一次公开招租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不足两家时,按原招租方式组织第二次招租,如再次招租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仍不足两家时,由采购领导小组重新讨论确定。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延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 (略) 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书、工商信息查询单或工商部门相关证明文件),注册资本在(略)元(实缴资本同时达(略)元)及以上,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股东构成表,格式自拟,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股东信息的相关备案情况打印件或工商部门相关的证明文件)。 2.具备五年以上公交车媒体广告运营经验(提供近五年内与公交企业合作的车身媒体资源合同及近三年每年销售金额不低于(略)元)。 3.2021、2022、2023三个自然年度营收额累计2亿以上(须提供2021、2022、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加盖竞价人公章)。 4.2021、2022、2023年累计纳税(略)以上(须提供2021、2022、2023年度企业纳税证明,并加盖竞价人公章)。 5.承租人需具备30人以上在职员工(须提供2024年近6个月社保证明,其中持证广告审查员1人以上,加盖竞价人公章)。 6.招租公告发布近3年内(招租首轮公告发布之日往前倒推)竞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在中国执行 (略) [http://**] (略) 页截图。 7.同意满足《必须响应条款》相关事项(盖章确认);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承租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本文指以上均包含本数。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企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加盖公章): 1、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工商信息查询打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注册资本在(略)元(实缴资本同时达(略)元)( (略) 址:http://**),加盖公章;提供注册资本、实缴资本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股东构成表(格式自拟)。 2、提供近五年(招租首轮公告发布之日往前倒推)公交车媒体广告运营的业绩合同等证明材料的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签订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期、签字盖章页等,加盖公章;提供近三年(招租首轮公告发布之日往前倒推)车身媒体资源销售合同(每年销售金额不低于(略)元)等证明材料的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签订时间、服务内容、销售金额、服务期、签字盖章页等,加盖公章; 3、提供2021、2022、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提供年度营收额累计汇总表(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须提供2021、2022、2023年度企业纳税证明(累计纳税(略)以上),并加盖竞价人公章; 5、须提供2024年近6个月(招租首轮公告发布之日往前倒推)社保证明,其中持证广告审查员1人以上,加盖竞价人公章; 6、需提供在中国执行 (略) [http://**] (略) 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7、提供资格条件第7点的要求的《必须响应条款》,签字并盖章; 8、提供资格条件第8点的要求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 17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 (略) | 地址 | (略) (略) (略) 3157号深 (略) 总部大楼21层 |
联系人 | 蔡名龙、殷涛 | 联系方式 | (略)、(略)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略) (略) | ||
地址 | (略) (略) 航城街道 (略) (略) 743号深业世纪工业中心B栋18层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00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 17时00分00秒 |
其他
公告发布媒体 | (略) http://** | ||
特殊事项说明 |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深国资委【2020】132号》文及按照《深宝国资【2023】24号》、《宝投管【2023】95号》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深圳 (略) )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