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略) 七星关区(原金海湖新区)青龙街道办事处豪沟社区中小(微)企业创业园40#厂房(二次)出让
二、项目编号:S*5
三、标的情况简介:
40#标准厂房为C型,钢筋混凝土结构, (略) 七星关区(原金海湖新区)青龙街道办事处豪沟社区中小(微)企业创业园,建筑面积为5769.68㎡,共三层(一层高6米,二层高4.5米,三层高4.2米),平面呈“凹字型”;房屋外墙贴砖,钢混屋面,水泥地坪,门窗等五金配件齐全,有电梯且水、电、卫等配套设施入户,有自动喷淋消防系统,房屋基础承载力足够,维护状况良好。
实物勘查联系人:李志荣,联系电话:* ;意向受让人自行与联系人预约时间。
四、对受让人资质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境内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均可竞买。
五、出让底价
中小(微)企业创业园40#厂房出让底价为1311.*元(大写:*仟*佰***万*仟*佰**元整),采取增价方式竞价,每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 * 元人民币增价幅度;
六、相关事宜
(一)办 (略) 上竞拍事宜:
1. (略) (略) 网站,意向受让人可获知注册办理本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本中心要求办理意向受让人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本中心组织竞 (略) 上报名、交费、竞价等事项。
2.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电话(传真):0857-*;0857--*
3.网上技术支持联系电话(传真):0857-*。
(二)网上报名及保证金交纳事宜:
1. (略) (略) 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 2024 年 7月 31 日 9 时00分至 2024 年8月27 日17时00分;
2.交易保证金:*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3.投标保证金交纳、绑定及退还:
意向受让人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从基本账户(本人账户)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如下账户:
户 名: (略) (略) (交易专户)
账 号:*18
开户行: (略) 毕节分行
联系电话(传真):0857-*
保证金交纳后必须于2024 年 8月27日 17 时 00 分前将保证金与本项目进行绑定(注:须一次到账等额保证金,否则交易系统不支持绑定),否则不能参加竞价(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并有充足的时间登录系统与项目进行绑定,请尽早交纳保证金并进行绑定)。
合同签订后,所有未违反相关规定的意向竞买人保证金,由出让方出具书面保证金退还意见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七、竞价须知
受让候选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充分了解转让公告附件《转让合同》的相关内容,并事先对标的物商业现状和经营业态进行现场查勘、咨询并接受以下相关规定:
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针对本地区房屋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要求,并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如非本交易中心、转让方原因未能完成过户手续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其责任与本交易中心、转让方无关。
2.如标的物公告期满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且报价不低于挂牌底价的,则此受让人自动成为中标受让人,按其报价 (不低于挂牌底价)及其交款方式签订转让合同;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人,则采用公开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按照报价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的前三位竞价受让人为本标的物的第一、第二、第三受让中标候选人,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方报价均为挂牌价且竞价当中未报价,则按意向受让方接受底价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受让中标候选人。若第一受让中标候选人放弃受让权利,则依次递补,所有受让候选人均放弃受让权,则该标的物竞价结束后采用面议方式选择受让人。所有受让中标候选人放弃受让权的,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3.若转让的标的物已出租,受让人原则上应无条件配合转让人及承租人签订三方补充协议变更租赁合同主体,租赁合同继续履行,从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已收取的剩余租金转标的物及履约保证金由受让人收取,转让人不再负责;后期未收取租金由标的物受让人自行收取。
4.若转让的标的物已出租且承租人对经营标的物已装修的,受让人若提出终止原租赁合同要求,经承租人与受让人就终止合同、装修费用问题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与转让人签订三方补充协议变更租赁合同主体,约定终止租赁合同,若承租方对相关费用问题与受让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承租方和受让人共同委托双方认可且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受让人支付承租方装修费的依据,承租人、受让人与转让人签订三方补充协议变更租赁合同主体,约定终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终止后,从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三方补充协议生效之日前的租金转标的物受让人收取,从三方协议生效之日起的剩余租金一次性无息退还承租人,承租人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后租赁履约保证金一并退还。
5.受让候选人应提前做好款项支付方式的选择(一次性付款到转让人指定的账户)。一旦成为受让人后,款项支付方式将不作修改并直接签订标的物《转让合同》。
6.签订合同时如发现受让人有不遵守合同约定的不良记录,转让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签订。
7.若转让的标的物存在抵押的情况,详见《转让合同》相关约定。
八、出让方承诺
对以上内容及所提交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九、意向受让人承诺
意向受让人已了解公告附件的相关内容,若竞买成功,将不作修改地签订《转让合同》,意向竞买人已详细了解标的物相关情况及瑕疵,接受并认可信息公告全部内容,愿意无条件接受和遵守本公告的规定。签订合同时,如发现意向竞买人有不遵守合同约定的不良记录,出让人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合同。
十、网上竞价事宜
不限时竞价时间(意向竞价人自行报价时间): 2024 年8 月28日10:00时至 2024 年 8 月28 日12:00时;
限时竞价时间: 2024 年8 月28日12:00时至无人应价,每轮限时5分钟,每轮竞价阶梯*元。
竞价地点: (略) (略) (略) 上竞价大厅(意向竞买人不用到现场)。
十一、合同签订事宜
1.签订合同时间:竞价成交结果公示发布后,中标受让人在第2个工作日内准备相关资料 (略) (略) 签订合同(结果公示发布的第2天即为第1工作日,节假日顺延),不再另行通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受让权,中标方放弃受让权后竞价过程中第二、三受让候选人依次享有受让权,并在顺延第4、第6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准备资料签订合同。
2.合同签订地点: (略) (略)
联系电话: 0857-*
3.价款收取方式:出让方工作人员在签订合同时间截止前根据受让人所选择的付款方式按照《标的物转让价的确定》确定最终转让价并告知受让人,受让人从基本账户(或本人账户)将所需付款数额交纳至出让人指定账户,并持银行有效回执到所指定合同签订地点签订合同。
4.收款基本信息
开户名称: (略) (略)
账 号:*44
开 户 行:中国 (略) 毕节分行
出让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李志荣 联系电话: *
十二、注意事项
投标人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凡参与投标即视为同意本公告内容,竞价成功后不得以与本公告内容相悖的理由放弃本次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