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继承人:谢亚珍
被继承人:谢炳烂
不动产权证书:晋(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不动产坐落: (略) 翠坪巷31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略) 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0359-#
公示单位: (略) 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 年 01月 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