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审查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2020年5月12日)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使公众了解、参与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予以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概况
(略) 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预公告(海征预公告〔2024〕4号),本次拟征收地块位置范围: (略) 东、 (略) 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岱格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沟于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拟征收土地的概况:用地面积 : 0.3276公顷,其中:农用地0.3276公顷(耕地0.0485公顷、林地0.2791公顷);
拟征地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 (略) 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 (略) (略) 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 (略) 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88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有: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带来的风险;项目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风险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利益相关的岱格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沟于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在地的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社会团体。
五、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发表意见或诉求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联系人: 王翔 联系电话:(略) 邮箱: *@*q.com
六、公示期限
公示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
(略) (略) 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 (略) 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海征预公告[2024]4号)土地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