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 (略) 照明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已由宁陕县发 (略) 以宁发改农经〔2024〕251号、宁发改农经〔2024〕20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陕县住房和 (略) ,建设资金来自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陕县城关镇;
2.2 工程规模:一标段主要建设内 (略) 主、次干道新装175盏、移装7盏、更换光源211盏,桥梁10座、河堤3800米和公园广场等照明设施改造提升; 二标段主要建设内 (略) 沿长安河道两侧20栋楼体天际线亮化。
2.3 项目投资总额:约(略)元;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二个施工标段;
施工一标段:城区基础照明改造提升工程,工程投资约(略)元,
施工二标段:城区亮化改造提升工程工程,投资约(略)元
2.6 招标范围:宁 (略) 照明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7 其他: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1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 (略) (略) 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合法有效的营业 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至少承担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施工2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 (略) (略) 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合法有效的营业 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至少承担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 (略) 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类似项目施工管理经验,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需本人签名并加盖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
3.3 申请人及拟委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信用等信息必须在《 (略) 场监 (略) 》上可查询;外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 (略) 场监 (略) 》外省入陕建筑业企业登记信息中可查询,外省企业及拟委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信用等信息须在其注册 (略) 场监 (略) 或者《 (略) (略) 》中可查询(外省企业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和查询方法);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其他要求: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实行实名制管理,施工期间该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且在施工期间常驻工地;
3.7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8资格预审后,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建造师)。
4.资格预审方式
4.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各投标供应商于2024年09月30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05日9时00分从陕 (略) (http://**)下载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16日09时00分。
6.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 (略) 》、《陕西采 (略) 》、《宁陕县 (略) 》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陕县住房和 (略)
地址: (略) 宁陕县城 (略) 9号豪迈客运中心4楼
联系人:辛先生
电话: (略)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 (略)
地址: (略) (略) 韦曲街 (略) 四季 (略) 29幢1单元204室
联系人:王芬
电话: (略)
宁陕县住房和 (略)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