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石材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石材产业发展规划
规划基本情况:规划总体实施“三片+三区” (略) 结构,“三片”是指围绕拉萨、日喀则、昌都 (略) 17个矿山开采点,形成三个相对集中的矿山开采片区,保障西藏石材资源的供给;“三区”是指围绕三个开采片区,依托曲水县聂当工业园区、日喀则经济开发区和昌都察雅县察拉乡基础设施条件,以“园中园”的形式,在拉萨、日喀则和昌都打造三个石材产业集中加工区,形成规模化集聚效应。
二、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单位地址:西藏自治区拉 (略) (略)
联 系 人: 李亮
联系电话:0891- ***
邮政编码: ***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建筑材料工 (略)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北 (略)
联 系 人:杜程
联系电话:010- ***
邮政编码: ***
电子邮箱: @@@ q.com
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等,确定石材规划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和敏感区域,分析石材规划实施存在的环境问题, (略) 涉及到的主要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分析,提出规划优化和调整方案,公众参与贯穿于评价全过程。
五、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规划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关注该规划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规划实施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以登录本公示附件下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按规范要求填写意见并提交。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编制组织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等途径向规划编制组织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按照要求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