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于2024年09月20日 发布了2024-* (略) 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业绩1修改为“1.比较合同签订时间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3年以内(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不计)投标(报价)供应商承担过军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同类项目(综合物业(含保洁、绿化养护、工程设施设备维修等内容)的数量,最多提供5份合同(多于5份的,只看前5份合同)。以提供同类项目销售合同复印件和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相关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及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发票复印件为准,每提供一份金额*元以上的合同得标准分值的20 %,最多得标准分值。 说明: 1.时间或类别不符合要求、总金额或数量不清晰、无相关银行收款进账凭证、无相关发票的合同均无效,业绩为0的得0分。 2.销售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金额页、合同缔约双方签字盖章页。 3.每份合同在全部业绩项中只计算一次(比如,用于上述第1项评审的合同不能再用于第2项评审)。 4.同一年度与同一单位签订的合同视为一份有效合同。”
业绩2修改为“2.比较合同签订时间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3年以内(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不计)投标(报价)供应商承担过军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同类项目(综合物业(含保洁、绿化养护、工程设施设备维修等内容))的金额。以提供同类项目销售合同复印件和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相关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及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发票复印件为准,最多提供5份合同(多于5份的,只看前5份合同)。根据同类项目业绩由大至小排序,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值,其余依次按标准分值的10%递减,最低分为0分。 说明: 1.时间或类别不符合要求、总金额或数量不清晰、无相关银行收款进账凭证、无相关发票的合同均无效,业绩为0的得0分。 2.销售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金额页、合同缔约双方签字盖章页。 3.每份合同在全部业绩项中只计算一次(比如,用于上述第1项评审的合同不能再用于第2项评审)。 4.同一年度与同一单位签订的合同视为一份有效合同。”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