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 (略) 工程竣工档案管理系统购买服务计划公示如下:
一、所属目录
根据《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该项目一级目录 (略) 需辅助性事项,二级目录为档案服务,三级目录为档案服务,目录代码为 E2001。
二、预算资金
人民币8万元。
三、资金来源
(略) 同意,从2021年预算项目“ (略) 工程竣工档案管理系统专项资金”中列支,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购买主体
昆明 (略) 。
五、工作内容
(一)提供档案管理系统及相关设备, (略) 建设项目竣工档案资料导入系统,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管理、检索、查询利用等功能。
(二)保管其他电子档案,如项目图纸、咨询审查意见等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产生的电子档案。
六、承接标准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具有依法 (略) 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软件开发服务资质,具有从 (略) 需的场地、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从业人员必须都持有专业上岗证;
(五)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服务期限
自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内有效。
八、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 (略) )、等有关文件要求,该项目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来确定承接主体。
2021年11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浦娅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