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张源村采伐迹地更新造林(第二次) | ||
品目 | 服务/农林牧渔服务/林业服务/森业经营与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将乐县漠源乡张源村村民委员会 | ||
(略) 域 | 将乐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 17:3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将乐县漠源乡张源村村民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将乐县漠源乡张源村4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女士*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晋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将乐县水南镇玉华大道191号-2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傅女士* |
项目概况
张源村采伐迹地更新造林(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将乐县水南镇玉华大道191号-2(中晋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CZ-*
项目名称:张源村采伐迹地更新造林(第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单价:每亩每年27元)
合同包最低限价:单价:每亩每年27元
询价保证金: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承包期限 | 最低限价金额 | 种植树种 | 备注 |
1-1 | 张源村采伐迹地更新造林-白沙(加垅) | 暂定面积192亩,实际面积以有林地测量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测量面积为准。 | 26年(一代林时限) | 每亩每年27元 | 具体种植树种以林业站指导意见为准。 | 26林班,02大班,010小班。 |
合同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单价:每亩每年32元)
合同包最低限价:单价:每亩每年32元
询价保证金: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承包期限 | 最低限价金额 | 种植树种 | 备注 |
2-1 | 张源村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张源(南厂) | 暂定面积57亩,实际面积以有林地测量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测量面积为准。 | 26年(一代林时限) | 每亩每年32元 | 具体种植树种以林业站指导意见为准。 | 25林班,1大班,5、7小班。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包1:26年(一代林时限)。合同包2:26年(一代林时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无。
合同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随身携带材料:投标人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或相关登记证书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投标人为自然人,自然人本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书(附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资格承诺函:根据《 (略) (略) 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文件要求,预算金额在*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合同包2:随身携带材料:投标人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或相关登记证书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投标人为自然人,自然人本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书(附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资格承诺函:根据《 (略) (略) 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文件要求,预算金额在*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8日 至 2024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将乐县水南镇玉华大道191号-2(中晋 (略) )
方式:请有意向的单位或组织或个人于2024年 11月 28 日至2024年 12月 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将乐县水南镇玉华大道191号-2(中晋 (略) )报名,联系电话*。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将乐县水南镇玉华大道191号-2开标厅(中晋 (略) 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将乐县水南镇玉华大道191号-2开标厅(中晋 (略) 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最低限价:合同包1:每亩每年27元;合同包2:每亩每年32元。
2.投标人报价时不得低于本项目最低限价,否则作无效报价。
3.山场遗留的直径1公分以上的松木采伐剩余物(含松木枝条)必须在造林前彻底清除干净,5公分以上的杂树要保留。
4.投标人可对询价通知书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报价。每个合同包递交一份响应文件,未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5.本项目承包商只须对单价进行报价,满足询价通知书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高的为成交人。
6.签订合同时,成交人一次性缴纳26年(一代林时限)林地承包款。应缴纳承包款=中标金额(单价)×实际面积(实际面积以有林地测量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测量面积为准)×26年。
7.本次询价公告在将乐县漠源乡张源村村民委员会公告栏和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询价通知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将乐县漠源乡张源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将乐县漠源乡张源村42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晋 (略)
地 址:将乐县水南镇玉华大道191号-2
联系方式:傅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