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略) (略) 2023年峨眉山公安项目设备采购项目(比选编号:CITCC-SCTT2023-90)于2023年10月23日发布比选公告,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共1家参选人递交,根据比选文件预案该项目现场转为定向谈判。
经谈判小组评审,该参选人否决原因如下:
序号 | 否决参选人名称 | 否决项 | 具体否决原因 |
1 | 四 (略) | 3C认证 | 供应商提供3C认证报告于2023年10月26日到期,不符合参选人提供的参选产品(讨论型有线会议系统主机)须具备相应产品类别为公共广播系统(音频功率放大器)的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简称:3C认证证书),原件备查。 |
2 | 四 (略) | 业绩 | 供应商提供的5份合同业绩,其中三份未提供合同签字盖章页(含合同签订日期),无法确定发票开票时间在合同签订时间之后,无法认定其业绩,不满足200万元(含税)的业绩金额。不符合参选人须具备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比选公告首次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累计不低于200万元(含税)的类似业绩。 注:业绩认定标准:①类似业绩范围:销售以下设备(摄像机或公安特种设备或软件或交换机)的业绩;②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 页须包括合同项目名称、合同**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材料,必须提供合同项下的发票,累计业绩金额以各合同项下开具的发票含税金额累计值为准,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针对框架合同若有订单,可提供对应的订单做为辅助支撑材料,订单材料可为系统电子订单截图,截图须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方名称、下单的时间及金额)。③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参选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④本项目参选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⑤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
谈判小组认定无参选人通过初步评审,故本次采购失败。后续将再次发出比选公告,诚邀所有潜在参选人前来参与。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锦江区银木街19号
联 系 人:康老师
联系电话:028-*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 (略)
地 址: (略) 丰台区凤 (略) 1号楼10层
联 系 人:罗嘉
电 话:*
电 子 邮 箱:luojia.*@*hinaccs.cn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