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意见》、《 (略) 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则》、《 (略) 市房屋征收中介服务机构比选实施办法(试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现阶段实际情况, (略) 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报名的评估机构须为201 (略) (略) 公布的房屋征收中介服务机构名录的单位。
2、报名的评估机构须为近三次信用评价等级均为“一般”以上(含“一般”)的评估单位。
二、报名提交资料
1、《宿 (略) 信用核准书》扫描件。
2、《 (略) 市房屋征收中介机构执业信用登记卡》(原件及扫描件)。
3、评估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扫描件)。
4、近两年经营状况及业绩报告。
5、注册地在本市单位的报名项目负责人证明文件或注册 (略) ( (略) )负责人任职文件。
6、3名以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身份证明(原件及扫描件);
7、评估工作方案(含诚信廉洁执业承诺)。
以上材料需编订成册;如报名时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
责人不便参加,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被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和书面委托材料。
三、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 * 日上午9时至11月19日下午5时(2个工作日),逾期不予报名。
地点: (略) 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502室(人民大道888号)
联系人: 陈凯
联系电话: 0527-- *** 。
宿 (略)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