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2024-2025年度石材采购项目。
2.供货地点: (略) 境内(包含东台、大丰、建湖、射阳、滨海、阜宁、 (略) 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3.项目规模:费用约*元。
4.供货期: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本项目分批次供货,每批次供货需在接招标人通知后5日内送达,具体以招标人分批次的书面通知为准(投标时按批次要求填写供货期)。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范围:本公司亲 (略) 道路、桥梁、排水 (略) 场化业务以及净水 (略) 内部工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采购石材,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能力独立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 (略) 市级有关部门暂 (略) 场准入资格且 (略) 罚期内的; (略) (略) 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 (略) 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