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略) 食堂配送项目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一、 公告说明
我公司项目,征集优秀供应商,征集时间自2024年4月24日截至2024年4月26日,欢迎参与。
二、 项目需求
1、项目预算
按实际产生用量计算,无法确定预算金额
2、采购内容
本项目选定 1 家供应商,为我公司提供周期为 3 年的服务。
3、服务内容要求
(一)服务范围:早餐5元/人,中餐15元/人,晚餐15元/人,每月安排若干菜品,上述三个要求所需的大米类、粮油、蔬菜、猪肉、牛肉、海带丝、粉丝、鸡蛋、调味料、豆制品、食堂用品等(需求量以实际供货为准)。
(二)服务周期:合同签订日起三年度。
(三)服务地点:中国人民 (略) (略) 及 (略) 点。
(四)供货要求
1、成交供应商保证所供应产品是完全符合行业规定的质量、规定和性能的要求;
2、成交供应商所供应产品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补充技术要求;
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问题,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
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更换: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退货处理:成交供应商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4、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
5、严格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数量、品质准时送货到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
6、所供产品不得以次充好。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
7、收到订货通知后,产品在每天早上7:00前送达,其他特殊增加的产品要求在采购人通知后3个小时内完成供货。
(五)供货产品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
1、所供的商品必须从正规渠道购入,有明确的生产厂家、品牌、质保期、生产日期、批号、安全标识等,并能顺利追溯源头。
2、投标人提供的物品必须是质优、新鲜、无污染、无变质的,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3、投标人提供生鲜类产品必须是当天的生产的质优、新鲜、无污染、无变质的,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预包装产品必须保证保质期离保质期截止时间止还有三分之二以上时间,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4、蔬菜:
(1)做到去根、去菜帮、去粗垃圾,种植中不使用禁用农药,不违规使用农药,能保证源头质量和开展农残检测;
(2)必须是质优、新鲜、无污染、无变质,蔬菜农药残留在国家规定* 允许的范围内,每批次应携带农药残留检测合格证明。
5、禽蛋类:
(1)必须是不霉烂、无酸变、无腐烂、无变质、整齐、均匀、完整、质优、无污染, 硫等物质含量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产品。
(2)质量要求为鲜蛋外壳有光泽;用光照能透光、呈桔红色,气室小而透亮,蛋黄轮 廓完整清晰,无斑点;用鼻闻,清新、无异味;将蛋轻轻摇动,听不到声音或感觉不到振动. 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
6、豆制品:
(1)生产企业具有生产许可证(包括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符 合GB/T*-2008*标准国家标准,能提供生产商的产品执行标准。
(2)必须是当天生产,无酸变、无腐烂、质优、无污染、无变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 产品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
7、干货类:
干货类产品必须是质优、无污染、无变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硫等物质含量不得 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产品并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
8、调味品:
必须是知名品牌产品,且质优、无污染、无变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硫等物质含量不 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包装无污染、无池漏,无胀袋、胖听、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现 象。产品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
9、水产类:
必须是鲜活、质优、无污染、无变质、无异味,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
10、鲜猪肉、禽肉等:
(1)必须是质优、无污染、无变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产品。符合鲜(冻)畜肉卫生 标准*,并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2)鸡鸭等禽类必须去内脏,提供检疫证明,鸡鸭等禽类脱毛应符合规定并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材料。
(3)为保障产品质量,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当天屠宰的猪肉、禽肉类产品。
(4)运输须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运载工具,运输冷鲜(冻)肉应当使用具有保温 措施的车辆,车辆必须要保持清洁、卫生,使用前后要清洗消毒。
11、冷冻食品:
冷冻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具有食品生产许可标识。生产厂家必须为冷冻品 生产企业或大型的专业批发企业。
12、腌腊制品类:
必须是无酸变、无腐烂、质优、无污染、无变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硫等物质含量不 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产品,产品具有食品生产许可。每批次货物 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
13、年糕、米面:
(1)生产企业具有生产许可证(包括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能 提供生产商的产品执行标准。
(2)必须是当天生产,无酸变、无腐烂、质优、无污染、无变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的产品;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
14、食用油:
必须为的生产厂家、品牌、质保期、生产日期、批号、安全标识等,并能顺利追溯源 头。一级非转基因压榨油,有食品生产许可,群众认可度高;所供的商品必须从正规渠 道购入。
15、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物 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部分、直至全部履约保证金,成交供 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 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 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标识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标注假生产日期或超过保质期限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
序号 | 大类 | 小类 | 产品 |
1 | 蔬菜类 | 根菜类 | 花菜、萝卜、山药、萬笋等 |
2 | 葱蒜类 | 洋葱、大蒜、小葱、韭菜等 |
3 | 茄果类 | 西红柿、茄子、青椒、红椒等 | |
4 | 瓜果类 | 黄瓜、冬瓜、南瓜、丝瓜等 | |
5 | 鲜豆类 | 毛豆、荷兰豆、蚕豆、豌豆等 | |
6 | 薯芋类 | 番薯、土豆、芋坊等 | |
7 | 水生蔬菜 | 海带、藕、菱白等 | |
8 | 苗芽类 | 绿豆芽、黄豆芽等 | |
9 | 食用菌 | 香菇、金针菇、平菇、蘑菇等 | |
10 | 腌菜类 | 萝卜干、泡菜、什锦菜、腌菜等 | |
11 | 本地蔬菜 | 笋、本地土豆等 | |
12 | 畜肉类 | 猪肉类 | 猪肉类相关物品 |
13 | 牛肉类 | 牛后腿、牛排、牛柳、百叶等 | |
14 | 羊肉类 | 羊肉、羊排等 | |
15 | 其他肉类 | 兔肉等 | |
16 | 禽肉类 | 鸡肉类 | 本鸡、三黄鸡、乌骨鸡等 |
17 | 鸭肉类 | 老白鸭、白鸭、麻鸭等 | |
18 | 其他禽类 | 鹅、鶴鹑等 | |
19 | 禽蛋类 | 禽蛋类 | 鸡蛋、鸭蛋、鹤鹑蛋等 |
20 | 冻品类 | 禽肉冻品 | 半边鸭、鸡副、鸭副等 |
21 | 畜肉冻品 | 牛肉、牛肉丝、贡丸等 | |
22 | 水产冻品 | 鸦片鱼、小黄鱼、带鱼、青占鱼等 | |
23 | 水产类 | 河鲜类 | 花鏈、白靈、草鱼、黑鱼等 |
24 | 海鲜类 | 带鱼、目鱼、梭子蟹、八爪鱼等 | |
25 | 虾类 | 明虾、河虾、草虾、白虾等 | |
26 | 调味品 | 调味品 | 酱油、盐、味精、糖、醋等 |
27 | 豆制品 | 豆制品 | 豆腐、香干、千张、油泡等 |
28 | 干货类 | 干货类 | 笋干、香菇、木耳、坚果、粉丝等 |
29 | 粮油类 | 粮油类 | 米、面、食用汕等 |
30 | 水果类 | 水果类 | 各类水果 |
31 | 饮料类 | 饮料类 | 各类牛奶、饮料 |
包含但不限于以上种类,以实际釆购为主 |
4、商务需求
1、服务要求:合同供货期内及时提供采购人的订单需求。成交供应商接到用户采购计划后,成交供应商提供7X24小时服务支持。
2、投标价格包括:包装、运输、搬运、保险、税金等一切费用,即运送至各使用单位食品仓库内的包干价格。
3、除清单内货品种类外,釆购人可定期更新或更换釆购品种、规格,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响应,如不能提供者须与采购人沟通并经采购人同意,通过同类及同档次产品进行替代,所有新增产品均按成交折扣率进行实际结算。
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货物生产厂家的生产能力风险,应选择具备相应生产、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必须提供有品牌的货物。
5、开始供货时,如采购人有部分存货的,成交供应商需待采购人存货食用完后,再由 成交供应商组织配送。
6、供货期间,若因货物生产厂商停产、减产等问题致使不能满足供货的,经采购人查实后,可以更换其它同类货物,但更换后的货物产地必须符合招标要求,货物生产厂家的生产规模高于原生产厂商,货物品牌不低于原货物品牌,货物质量不低于原货物质量,货物价格按原货物价格。合同期内同种货物只能变更一次。
7、供货期间,因成交供应商原因不能及时供货,经釆购人警告并责令调整后仍无法正常供货的,终止配送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拒绝供货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的配送资格,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采购人采用不通知方式不定时抽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品,抽检结果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以次充好、假冒伪劣、降低产品标准的商品的,经采购人警告并责令调整后仍再出现,达到3次立即终止配送资格;若有投诉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的品种供货且证据确凿的,达到5次立即终止配送资格;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重新调换配送,若在成交供应商承诺时间范围内未能重新调换配送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的配送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9、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危机的,成交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并立即终止配送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
10、每月按实际供货量结算支付,结算时由中标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11、签订合同时间:中标后十日内,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验收/考核标准及付款安排
(一)验收/考核标准
*方食材(以报单内容为据)送达*方时,*方派人负责进行过秤验收,双方并在验收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二)付款安排
双方一致同意每月结算一次。*方应当次月 5 号之前将双方确认的上一月的验收清单发送至*方联系人处,*方确认无误后,*方应于五日内前将清单、足额的增值税发票送达*方联系人处。
(三)续签安排
本合同自2024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
6、其他事项
禁止转包、分包。本次采购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未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若供应商将本项目全部或部分工作分包或转包第三方承担,将导致违约。
三、 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 (略) 供应商黑名单或已不在禁入期内。
(七) (略) 关于供应商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诚实、守信、无欺诈行为。
(八)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 (略) 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并承诺提供本次磋商服务的企业;2、必须有近三年内,作为主承包人提供与本次项目要求相当或类似的成功案例,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签发的证明等证明文件;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
四、 供应商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没有列入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企业简介;
4.供应商资质要求中涉及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联系人姓名、邮箱、联系电话。
五、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中国人民 (略) (略)
地 址: (略) 榕城 (略) 029号
邮政编码:*
项目报名联系人:联系人:邱东升
联系电话:0663-*
特此公告。
(略)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