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五 (略) 五莲县城西水厂综合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作出同意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表为公示期日起3个工作日,报告书为公示期日起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我局提出意见:
通讯地址: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投资项目科
联系电话:06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环评类别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 |
1 | 五莲县城西水厂综合改造提升项目 | (略) 五莲 (略) 西首、莫家庄子小康楼西 | 五 (略) | 山东 (略) | 报告表 | 项 (略) 五莲 (略) 西首、莫家庄子小康楼西,项目代码为2401-*-07-0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为技改项目,拟将原制备二氧化氯消毒工艺改为电解盐消毒技术,淘汰原有二氧化氯制备设备,新增次氯酸钠发生器1套;项目废水去向发生改变,生产废水由全部回用变更为部分回用,部分外排(外排水量约*.355m3/a),生活污水由“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变更为“经化粪池 (略) (略) ”;项目铺设废水外排管道1条,购置排水泵、综合控制柜、电动阀门、纯水制备设备等,依托或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投产后,产能不变(年产自来水*m3/d)。 | (一)加强生态保护措施,严防管线施工过程水土流失,实施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小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采取雨污分流;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及 (略) 二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市 (略) 进入 (略) 二厂进行深度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置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四)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订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建立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本项目各类防护要求请你单位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予以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