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09月至2024年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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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师生餐厅外包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食堂的米、面、油、肉等大宗食材的采购;新鲜蔬菜、水果、干货、调味品原辅材料的采购;教职工一日两餐的供应及管理;学生午餐的供应及管理(含本校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食品安全管理、学校厨房劳务工作;;主要功能或目标:1、不超范围经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2、教师消费一律刷卡、缴费,学生均餐,不得私自收取现金。 3、工作人员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有有效健康证。 4、在成交后必须派项目负责人驻校组织管理。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身体健康证明,年龄在20—48周岁。因项目负责人能力或其它因素导致管理不到位,学校有权申请更换项目负责人。 5、须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 6、完成营养改善计划要求和指标;;需满足的要求:1、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服务意识,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安全、文明服务。 2、厨房设备学校已经投入到位,经营期间,如需补充必要的零星餐厨具设备自行负责。 3、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明显病症和缺陷,无传染性疾病,年龄53岁以下。 4、经营时,学生在教室内就餐,不得私自收取现金。 5、具有集中统一采购实力,索证索票、台账、食品留样等制度健全。 6、必须使用天然气或电,不得私自使用煤、柴油、液化气等作为燃料,水电气费用列入成本,自行承担。 7、不得私自转包、分包,违者学校有权解除经营合同。 8、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师生发生冲突纠纷。凡在餐厅经营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如食物中毒、打架斗殴、触电、天然气泄漏、机械事故、食品监督部门的处罚等)经相关权威部门鉴定确属责任的由负全责;如属重大经营事故,学校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9、学生每日供应午餐,每周四下午向学校提供下周食谱,通过学校的审核后实施。 10、在经营期间投入使用的不可移动设备经营期满后归学校所有,除不可移动设备外的其他部分自行处理。 11、必须本着“安全第一,服务至上,微利经营”的原则,优质足量,售卖价格低于周边其他售卖平均价格水平。 12、严格执行作息就餐时间,不误餐,不扰乱正常教学秩序。 13、遇临时停电或售饭系统出现故障,餐厅应先保证学生按时就餐。 14、不得使用过期、变质和假冒伪劣食材,不得使用禁用食品和销售凉菜,一经发现,从严处罚。 15、所用的从业人员的医疗、工伤、劳资等纠纷问题由承包方负责解决。 16、要确保餐厅内外环境整洁,实行“门前卫生三包制”,积极创建星级餐厅。 17、承包方可以对经营场所在征得校方同意后进行简单装修(费用自理),但不得变动主体结构,经营期满后不得拆除。 18、必须无条件接受学校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经营品种、经营时间、服务态度以及价格等方面的监督、考核和处罚。 19、必须根据学校工作特点与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停水、停电、停气、失火、舆情以及疫情防控等应急预案。 20、每学期师生满意度测评不得低于80%;如满意度连续三次低于80%且在限期内整改无效,学校有权单方解约。。 | 200.00 | 2024年10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宝塔区东关小学
2024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