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1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2-*( (略) 行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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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天镇县 (略) 3.00万吨/年铁矿开采项目 | 天镇县玉泉镇李家庄村东南部 | 天镇县 (略) | 山西林海 (略) | 你公司3.00万吨/年铁矿开采项 (略) 天镇县玉泉镇李家庄村东南部,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08′10.575″,北纬40°27′15.729″。现有矿山开采规模为2万m3/a,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标高为1153m~1058m。本次设计利用资源量7.86万吨,开采规模为3万吨/年,服务年限为1.04年。本次工程在现有2万吨/年铁矿开采的基础上扩建为3万吨/年,开采方式不变,采用地下开采(现有工程已取得采矿证)。本次扩建工程建设内容:增设配套年生产3万吨的生产设施、新建XPD1斜坡道、PD1回风平硐。工程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2万元,占总投资20.25%。 | 环境影响及对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实施建筑施工全过程控制,确保建筑施工扬尘达到“6个100%”要求。项目矿山井下爆破采用湿法凿岩作业,对爆破扬尘采取喷雾洒水抑尘措施:建设全封闭式原矿场,定期洒水抑尘,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运输汽车采用有效遮盖措施,工业场地建设洗车平台,车辆出场前对轮胎、车体进行清洗,定时对路面进行清扫、洒水,保持路面清洁和相对湿度,减少扬尘污染。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 7 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职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后用于工业场地洒水抑尘;洗车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工业场地设1座矿井水处理站,矿井水经处理后用于井下凿岩降尘洒水,不得外排;按环评要求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洒水抑尘等。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保养,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有效措施,爆破振动速度应满足《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相关振动速度控制要求,减轻对周边环境噪声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运输车辆途经村庄时限速行驶,禁止鸣笛,减少对沿途居民造成噪声影响。 4、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对矿界范围内涉及的其他林地(其中含其他草地和人工牧草地)应采取避让措施,不得违法占用,要坚守矿界开采,严禁发生越界开采行为,严格按照开采设计方案开采,遵循“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矿山开采、闭矿中要全面落实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水土保持及防沙治沙等各项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加强地表变形的观测与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治理措施。落实“以新带老”措施,严格按照生态修复年度计划对民采区历史遗留问题进行生态恢复治理。服务期满后,封堵斜坡道,拆除地表建(构)筑物,平整场地,进行生态恢复,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设废石地面周转场,建设期及运营期产生的废 (略) 天镇县易海 (略) 对该矿的废石(即沙原料)进行筛选、运输、销售, (略) 天镇县易海 (略) 环评手续未办理完成,本项目不得进行开采。沉淀池底泥可作为矿区绿化用肥和作为生态恢复用土。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废棉纱和废手套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6、严格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你公司要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要求设置相应的环境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项目实施和运营过程的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控;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规范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确保环境安全;严格履行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对大气、噪声、生态环境等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