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30日,布尔津县公共设施维护中心委托新疆清源合信 (略) 承担“布尔津县吉克普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布尔津县吉克普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禾木喀纳斯蒙古族乡吉克普林。
建设内容:本次布尔津县吉克普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 (略) 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生态慢行道工程、环卫中心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申请县财政资金。
建设规模:
道路工程规模:道路总长度约35.97km, (略) 长度约9.35km,车行道宽度为15m; (略) 长度约4.12km,车行道宽度为20m;支路长度约9.78km,车行道宽度为14m;街巷长度约12.72km,道路红线宽度为7~9m。
给水工程:净水厂近期设计供水规模1.*m3/d,远期设计供水规模2.*m3/d,新建给水管道37.97km。
排水工程:新建排水管道32.38km,近期设计排水规模0.*m3/d,远期设计排水规模0.*m3/d。
电力工程:新建电力管道39.18km及配套检修井。
通信工程:新建通信管道39.27km及配套检修井。
生态慢行道工程:新建生态慢行道长约13.46km,宽度2×4.5m-2×5.0m,面积约13.*m2。
环卫中心工程:环卫中心设垃圾压缩车间一座,日处理生活垃圾65t/d。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布尔津县公共设施维护中心
通讯地址:布尔津县布尔津镇 (略) 49号
联系人:别尔得别克
电 话:0906-*
邮 箱:*@*q.com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清源合信 (略)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 (略) (略) 229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991-*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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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布尔津县公共设施维护中心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