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4年第3号)
按照《 (略) 翠屏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4年第3号)规定,现 (略) 翠屏区2024年第17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结合该项目实际,拟定《 (略) 翠屏区2024年第17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予以公告。
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2024年5月2日前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略) 翠屏区菜坝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的,补偿安置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略) 翠屏区征地拆迁服务中心、 (略) 翠屏区菜坝镇人民政府将根据方案规定和现行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政策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30日,自2024年4月2日起至2024年5月1日止。该项目被征地组织成员对公告的方案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时间内以书面 (略) 翠屏区征地拆迁服务中心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受理异议单位: (略) 翠屏区征地拆迁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琏,联系电话:0831—*
地 址: (略) 翠屏区安阜街道上 (略) 35号
办理补偿登记单位: (略) 翠屏区菜坝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国亮,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翠屏区菜坝镇东馆街13号
附件: (略) 翠屏区2024年第17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略) 翠屏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