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窗体底端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3月15日1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沂南县张庄镇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孙祖河下游综合治理项目产生旱砂约3万吨,起拍总价90万元。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存放地公开展示,标的物现状、规格、质量以实地勘察为准,由竞买人自行踏勘。
三、报名条件和要求:
1、请竞买人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注册并且实名认证通过后方可参加拍卖。有意竞买者请于2024年3月14日16点前交纳*万元的竞买保证金(本项目竞买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号,竞买人网上办理成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保证金账号,因竞买人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保证金的,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竞买人凭交款的银行受理回单、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于2024年3月14 (略) 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
2、本次拍卖同一委托人不得代理多个企业。
3、标的物存放地点、运输路线须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未批准或未审批的视为不合格竞买人。
4、前期有过合作且有违约的、前期拍卖项目未交清成交款的竞买人本次不得报名。
四、特别说明:
1、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5日内将成交价款和转运车辆运输保证金2000元/辆缴入指定账户并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该拍卖事项所有成交价款开具非税票据,全额上缴县财政。
2、转运车辆相关资质及手续需齐全,不允许私自改装车辆,发现违规车辆将取消买受人转运资格。
3、拍卖标的质量及数量以实际交付为准,拍卖最终价据实结算,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4、标的物以交付现状为准,委托方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5、标的物以装运时的状态计量重量,标的物装卸、运输、损耗、存储等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对装车、运输、标的交付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事故负责。相关损耗、费用等因素竞买人竞拍前需综合考虑,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6、竞买人参与竞买,且实地查勘或其他方式亲自了解标的情况,即表明完全了解、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7、中标单位自成交之日起5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交易额10万元以下的按不大于5%的比例收取,但不超过1000元,交易额10万元以上的按1%的比例收取,但不超过30000元,一次拍卖分多个标的竞拍的,根据各买受人的方量测算金额收取),并严格按照签订的标的物交付合同约定时间执行标的物的转运。
8、本治理项目结束后,如买受人转运数量未达到竞买数量,剩余部分自动终止,剩余价款由委托方无息返还买受人,拍卖佣金不予调整,买受人自愿放弃其他任何请求权。
9、该拍卖事项所有成交价款全额上交县财政。
公司地址:兰山区沂蒙路189-1号天基大厦4楼
拍卖公司电话:0539-* *
(略) (略)
二零二四年三月七日